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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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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英文名:Guangzhou University 简称:“广大”,“GZU” 所在地:广州 院校代码:11078 类型:综合类

国培计划卓越计划千人计划
  •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19年招生计划(广东省)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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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9年招生计划(广东省外)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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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9-05-30
广州大学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第五条 学校地址: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专科校区1:市政技术学院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00专科校区2: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条件者,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 对退学者,根据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在校学习达到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广州大学的录取为本科,在其他省份的录取均为本科,具体录取批次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市政技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为专科。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计划录取进入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县(市、区)政府、培养院校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考试或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州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十条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分类录取。第二十一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二条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三条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的高中毕业生,只能且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四条 专业录取规则: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考生服从调剂且本校仅有考生所填的不服从调剂专业的计划有空额的,作退档处理。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原则是根据当地考试院的投档原则及录取规定进行录取。第二十五条广东考生报考“本科层次的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1)术科成绩的使用省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省外报考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类别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合格证,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广东省报考美术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2)录取原则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别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第二十七条对广东省体育类考生录取,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按广东省招生办投档排位由高到低遵循志愿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第二十八条对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本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校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三十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三十一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二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第三十三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身高低于4250px、女身高低于4000px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五条学费、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省专业目录。第八章  奖助学金第三十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单招残障聋生入读学费补助按照当年省市残联的补助政策实施。第三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第三十八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备 “奖、贷、助、补、减”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潮汕助学金”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资助。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在校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9366232传    真:020—39366069电子邮箱:zhaosb@gzh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z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jy.gzhu.edu.cn第四十条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严老师监督电话:020-39366042传    真:020-39366339电子邮箱:gzdx1995@tom.com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
广州大学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07-04
广州大学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第五条 学校地址:本科校区1(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本科校区2: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专科校区: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但符合结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结业证书。 对退学者,根据学生学业修读情况,在校学习达到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不满一年者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六条 在广东省,广州大学的录取层次为本科,在其他省(区、市)的录取层次均为本科,具体录取批次请参照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纺织服装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层次为专科。纺织服装学院招生院校代码:89001。第十七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公费定向培养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报到时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分配到定向县(市、区)范围内定向服务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广州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区、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1.术科成绩的使用广东省以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美术学、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2.录取原则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区、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区、直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6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排位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60+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满分×40。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第二十八条 对广东省体育类考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按广东省招生办投档排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该考生录取后再安排下一排位的考生录取直至所有专业录满。第二十九条 对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10号)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本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三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最低等级要求为BC, 科目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A,B+,B,C,D 共6个等级。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三十四条 我校在山东省、海南省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按照在上述2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三十六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八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四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史、财经、管理、法学类专业学费5510元/生·学年;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学费623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300元/生·学年;理工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四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创彬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第四十三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备 “奖、贷、助、补、减”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潮汕助学金”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资助。有临时特殊困难的在校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9366232传    真:020—39366069电子邮箱:zhaosb@gzh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z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jy.gzhu.edu.cn第四十五条 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系人:严老师监督电话:020-39366042传    真:020-39366339电子邮箱:gzdx1995@tom.com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
广州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22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我校2017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一、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是近三年内参加省运动会、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六名者。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4、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须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合格标准者。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1、招生项目:篮球2、招生计划和专业:(1)招生人数:5-10人;(2)招生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三、报名时间及办法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2、专业考试报名:(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28日。(2)报名办法:访问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下载“2017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873925343@qq.com(同时需提交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3、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1)2017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填写后打印);(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6)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7)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8)获奖证书复印件;(9)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先发送电子材料,报到时需查验原件。4、资格审核: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四、测试说明、时间、内容及办法1、文化考试:(1)获得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其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1)测试说明:高水平运动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2)报到时间:2017年3月4日(3)报到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412室(体育学院会议室)(4)专项测试时间:2017年3月5日(5)专项测试地点:广州大学体育馆3、专项测试内容:素质部分: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内容;技术部分: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全场比赛三项内容。五、录取工作1、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单考的考生(一级运动员),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2、其他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录取考生数的30%。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未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生源地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为准。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体艺卫处、学校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及体育学院参与、实施、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6、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7、我校将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六、联系方式1、联系人:周坚(电话:13660152235  )、周二三(电话:13392659266)传  真:020—393668352、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体育学院收 件 人:周坚邮    编:510006七、本简章由广州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广州大学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附件1:2017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附件2:篮球专项考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详情
广州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8-01-25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和广州市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教体艺厅函【2017】65号《关于公布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是篮球、足球。按照教育部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情况如下:一、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是近三年内参加省运动会、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六名者。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4、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须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合格标准者。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1、招生项目:篮球、足球2、招生计划和专业:(1)招生人数:篮球≦10人;足球≦11人(2)招生专业:行政管理。三、报名时间及办法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2、专业考试报名:(1)预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3月18日预报名办法:访问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jy.gzhu.edu.cn/,下载“2018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873925343@qq.com。(2)正式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3日访问我校招生办网站:http://zsjy.gzhu.edu.cn/,在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体育专项测试费200元/人。我校不接收现场报名及收现金。3、考生报到时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1)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2018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请务必登记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2)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4)获奖成绩证明: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5)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在预报名时先发送电子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须在报到时查验原件。四、测试说明、时间、内容及办法1、文化考试:(1)获得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其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1)测试说明:高水平运动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2)报到时间:2018年3月24日9:00-16:00(3)报到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412室(体育学院会议室)(4)专项测试时间:2018年3月25日(5)专项测试地点:广州大学何世杰体育馆、北区中心体育场3、专项测试内容:(1)篮球素质部分: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内容;技术部分: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全场比赛三项内容。(2)女子足球足球专项考试内容:Z字型绕杆射门(22分,其中技评2分)、12部位颠球(10分)、踢准(20分,其中技评2分)、5~20米 × 5折返跑(13分)、比赛(35分)五个项目。守门员专项考试内容:折返跑(15分)、踢准(15分)、手抛球(15分)、踢远(20分)、比赛(35分)。五、录取工作1、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单考的考生(一级运动员),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2、其他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录取考生数的30%。如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未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生源地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为准。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是在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体艺卫处的指导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招生办及体育学院参与、实施。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6、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7、我校将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六、联系方式1、广州大学体育学院联系人:周坚(电话:13660152235)、周二三(电话:13392659266)传 真:020—39366835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邮 编:510006 收 件 人:周坚2、广州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20—39366232传真:020—39366069网站:http://zsjy.gzhu.edu.cn/微信公众号:广大招生七、本简章由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点击下载:广州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docx详情
广州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13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和广州市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制定本简章。一、报名条件及要求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办法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是近三年内参加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六名者。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4.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全国、省大学生篮球、足球相关赛事的参赛资格要求。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1.招生项目篮球、足球2.招生计划和专业(1)招生人数:篮球≦10人;足球≦22人(2)招生专业:行政管理(3)说明:我校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32人。各项目运动队具体分配名额如表1所示。表1 广州大学2019年各项目运动队招生计划三、报名时间及办法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2.专项测试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2月8日—2019年2月22日。报名办法: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jy.gzhu.edu.cn/,下载“2019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pezj@gzhu.edu.cn)。3.考生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1)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2019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2)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4)获奖成绩证明: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5)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先发送电子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须在报到时查验原件。四、测试说明、时间、内容及办法1.专项测试时间(1)测试说明:高水平运动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2)报到时间:2019年3月2日(3)报到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412室(体育学院会议室)(4)专项测试时间:2019年3月3日(5)专项测试地点:广州大学中心运动场(足球)、大学城广州大学附中体育馆(篮球)2.专项测试内容(1)篮球(测试内容、评分见附件1)素质部分: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内容;技术部分: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全场比赛三项内容。(2)足球(测试内容、评分见附件2足球专项考试内容:Z字型绕杆射门、踢准、5~20米折返跑、比赛共四个项目。守门员专项考试内容:手抛球、踢远、5~20米折返跑、比赛共四个项目。3.文化科目考试(1)获得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其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五、录取要求1.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单考类别的考生(一级运动员),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项测试择优录取,该类别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20%。2.其他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类别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总招生计划数的30%。如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3.对报考足球项目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招生计划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未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生源地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为准。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是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将在三月中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布。录取工作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6.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六、补充说明1.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根据粤价函〔2010〕79号文件,体育专项测试费200元/人,2月28日至3月1日登陆网址(http://zsjy.gzhu.edu.cn/)缴交测试费。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4.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jy.gzhu.edu.cn/)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七、联系方式1.联系人:鄢老师 周老师电话:39366833  传真:020—393668352.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体育学院收 件 人:周 坚 邮 编:5100063.电子邮箱:pezj@gzhu.edu.cn 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jy.gzhu.edu.cn/)发布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点击下载:2019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足球专项考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pdf  点击下载:2019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篮球专项考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pdf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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