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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英文名:Guangzhou University 简称:“广大”,“GZU” 所在地:广州 院校代码:11078 类型:综合类

国培计划卓越计划千人计划
  •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7-06-0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普高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    校区1: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    校区2:市政技术学院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00    校区3: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举办者: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十一条 学校不断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创造让学生具有国外学习经历的平等机会和条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第一批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1,专科招生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相应调整。省外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同分点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按分数排位顺序录取。我校术科类统考专业(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报考与招录条件:(一)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一级运动员),均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二)其他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录取考生数的30%。(三)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执行本章程上述规则的同时,按照以下录取原则录取:(一)美术设计类(含服装模特)专业:在同一志愿中按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4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时分省进行统计。(二)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同一志愿中按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时分省进行统计。(三)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同一志愿中按术科分(折算百分制)占7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时分省进行统计。(四)体育类专业:在同一志愿中按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50%,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5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时分省进行统计。第二十五条  本科国际班是我校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的大学开展的国际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相应的招生简章。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专业时以加分后的总分为准。第二十八条  港澳地区、华侨及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同分点且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按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顺序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三十一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性身高<1.70米、女性身高<1.60米的考生慎重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模特)专业特殊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有志于从事模特表演、服装设计与传媒相关时尚行业;请男性身高<1.75米、女性身高<1.65米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构建了 “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经济资助。学校除积极落实国家奖助学金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外,还每年安排1000多万元自筹资金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2.6万元的奖、助学金。目前的主要资助项目包括:(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面向全体在校学生, 每人每年8000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四)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根据学生在校综合测评的排名及突出表现,按特等和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励金给予奖励,最高奖金每人每年5000元。(五)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广州大学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奖、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等;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13000元不等的资助。(六)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本、专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住宿费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每人每年8000元。(七)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安排充足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有临时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六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39366042    传真:020-39366042    电子邮箱:gzdx1995@tom.com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电子邮箱:zhaosb@gzh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jy.gzhu.edu.cn 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的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州大学2017年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广州大学委托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
广州大学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8-06-2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078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    校区1:桂花岗校区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    校区2:市政技术学院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00    校区3:纺织服装学院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松北球场直街33号;邮政编码:510165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举办者:广州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广州大学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市政技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市政技术学院另有残障聋人大专生单独招生。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安排专业时,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报考“本科层次的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试点计划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县(市、区)的县政府、培养院校签订《三方公费培养协议》,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考试或考察,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第二十二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1)术科成绩的使用省外报考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含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学(教师教育)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通过港澳台联招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2)录取原则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生源省招生办投档排位由高到低遵循志愿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对于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综合总分(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于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40%,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合成综合总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对广东省体育类考生录取,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按广东省招生办投档排位由高到低遵循志愿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第二十四条 对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我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残障聋人大专生单独招生,考生需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同时需符合广东省高考报考条件残障聋人大专生招考、录取及培养方式按市政学院公布的残障聋人大专生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六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七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第二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第二十九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三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视力、身高有要求,请色盲、夜盲、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500度、男性身高<1.70米、女性身高<1.60米的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四条学生学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单招残障聋生入读学费补助按照当年省市残联的补助政策实施。第三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考研奖励金、学业进步奖、论文发表奖、专利发明奖、优秀毕业奖、“镇泰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励金,同时设“十佳”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文明宿舍及文明标兵宿舍等多种奖项,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第三十七条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备 “奖、贷、助、补、减”一套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潮汕助学金”及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相关的资助。有临时特别困难的在校生还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处监督电话:020-39366042传    真:020-39366042电子邮箱:gzdx1995@tom.com第三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9366232传    真:020—39366069电子邮箱:zhaosb@gzh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z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jy.gzhu.edu.cn 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广州大学于2018年4月26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大学2018年本科、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授权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详情
广州大学今年首推“私人定制“专业2014-06-11
昨日,广州大学向媒体介绍今年招生计划,记者获悉,今年广大计划招生数略有增加达7500人,另有21个专业在一本招生。同时还推出“私人定制专业”、“卫斯理安班”等颇具特色的项目。新增13专业在一本招生记者获悉,广州大学今年将新增经济学、网络与新媒体、风景园林、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4个本科专业,总体招生计划达7500人,比去年增加了300人。此外,该校从2014年开始纳入广东省10所重点高校面向省内21个贫困县招收农村考生专项计划,专项招生计划为70人。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大学在去年8个本科专业提至一本招生的基础上,今年新增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大类、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等13个本科专业在一本招生。一本招生专业不再设置广州市内、市外录取分数线,将统一面向全省招生。广州大学副校长邓成明表示,今年广大90%的招生计划投放在广东,而外省招生计划分布在宁夏、福建、江西、辽宁、湖北、湖南等20个省份,均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首推“私人定制专业”若填报时对专业不了解导致录取后对专业不满意怎么办?为解决此问题,广州大学今年将创新首推“私人定制专业”政策,即凡文理科重点线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广州大学的考生,若录取后对专业不满意,可在录取通知书下发前,联系学校进行专业修改,到时可留意学校的官网和其他通知渠道。而进入学校后,仍还有改专业的机会。师范专业四年学费全免此外,家境贫困的考生只要上一本线、报考该校的师范专业,则四年学费全免,学生只需负责住宿费和生活费。师范类的专业将会在报考目录上标出,读这些专业的学生在将来就业时并非一定要当老师,而是具有与其他学生一样的自主选择权。邓成明还承诺,学校实行抛档不退档政策,“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广州大学,只要达到出档线且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概不退档、保证录取。”“卫斯理安班”全招女生广州大学今年招生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开办“卫斯理安班”,这是该校与美国卫斯理安学院合作引进后者的文理教育理念,实行女性至上的精英教育,采取“1+1+2”模式,即首年在广州大学就读,次年到美国读书,后两年又回广州大学就读,毕业后获得两边学校的两个毕业证书。首批招生的3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经济学、应用心理学,共招收100名女生。报读该班的学生对高考英语成绩有要求,必须达到110分以上。每个学生在就读期间的全部花销大约为30万元人民币。校长支招报志愿广州大学副校长邓成明认为,填报志愿需要做到“六看”。一是看政策:要深入熟悉平行志愿及投档规则;二是看分数:要根据自己的分数及参考历年高校分数做好合理定位;三是看学校:建议考生首先考虑本省综合性大学,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更利于学生发展;四是看计划:了解清楚高校的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五是看区域:考虑清楚自己将来就业后的发展区域;六是看专业:辩证认识招生热门专业与就业热门。据悉,“走进大学城,成就理想人生”校园体验日活动将于6月21日在广州大学举行,届时省内二十几所公办本科高校接受考生咨询。(记者黄亮、通讯员广大宣、实习生谢琦)详情
广东:广州市“走进大学城,成就理想人生”活动6月19日在广州大学城举行2011-06-16
欢迎参加“走进大学城,成就理想人生”活动   各位考生家长:   6月19日8:30-12:30,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广州大学城举行“阳光高考校园行”----“走进大学城,成就理想人生”高校招生咨询会。届时,考生家长既可以对大学城内十所高校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又可以与在广州大学图书馆广场设点咨询的广东省内其他主要本科院校进行现场咨询(参加学校名单见附件1)。本次活动通过对各所高校的实地考察,可以收集很多实用、客观、准确的信息,有利于科学、合理填报高考志愿,欢迎今年高考的考生家长踊跃参加。   当天,考生家长可通过自驾车、公交、地铁等方式自行前往广州大学城。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前往大学城各高校参观咨询,组委会为考生家长提供周到的服务。一是免费交通服务:组委会安排交通车在广州大学城外环路和中环路免费接送考生和家长往返大学城各高校及地铁、公车站点(具体交通详见附件2)。每车安排随车引导员接待,为来访考生、家长介绍路线、服务设施等相关信息。二是咨询接待服务:大学城内各高校均组织师生校园指引志愿者,为来访考生家长进行校园介绍。其他参加活动的高校在广州大学图书馆广场设咨询点,组织人员为考生家长提供咨询,现场派发宣传资料。三是安全保障服务:本次活动得到了辖区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组委会分设安全保卫、交通消防、治安防范、后勤保障四个小组,确保活动期间安全有序。   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将在19日10:00-11:00进行现场直播,届时敬请留意观看。   附件:1、参加“走进大学城,成就理想人生”高校名单   2、“走进大学城,成就理想人生”活动免费交通服务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走进大学城,成就理想人生”高校名单   一、大学城十所高校及咨询地点:   1、中山大学:①中山大学正门(外环、北门广场前)   ②中山大学中环路乘车点(格致园教师公寓旁)   2、华南理工大学:外环正门,中环一饭堂前   3、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前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教学楼内庭广场   5、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前   6、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一楼   7、广州大学:图书馆广场   8、广东药学院:靠近中环的广药体育馆旁   9、星海音乐学院:教学区行政楼招生办   10、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区行政楼二楼平台   二、在广州大学图书馆广场设点咨询的二十一所高校:   1、南方医科大学   2、汕头大学   3、星海音乐学院   4、广东商学院   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6、广东金融学院   7、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8、广东海洋大学   9、广州医学院   10、广东医学院   11、仲恺农学工程学院   12、东莞理工学院   13、湛江师范学院   14、肇庆学院   15、五邑大学   16、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17、佛山科学技术学   18、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19、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   20、广州大学纺织服装学院   21、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附件二:   “走进大学城,成就理想人生”活动免费交通服务   活动将安排交通车免费接送考生和家长往返大学城各高校及地铁站。具体服务如下:   一、乘车地点   各高校中环路、外环路的校门前及指定地点,请按照交通指示标志乘车   二、交通车运行路线   1号线(外环路):广州大学正门—华南师范大学正门—星海音乐学院正门—中山大学正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正门—广州中医药大学正门—广东药学院正门—华南理工大学正门—广东工业大学正门—广州美术学院正门—广州大学正门。   2号线(中环路):广州大学中环路乘车点—广州美术学院中环路乘车点—广东工业大学中环路乘车点—地铁大学城南站—华南理工大学中环路乘车点—广东药学院中环路乘车点—广州中医药大学中环路乘车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环路乘车点—中山大学中环路乘车点—地铁大学城北站—星海音乐学院中环路乘车点—华南师范大学中环路乘车点—广州大学中环路乘车点。   三、交通车运行时间   1、交通车免费接送考生及家长的时间为上午8:00-13:30。   2、外环线和中环线各安排15部车辆,原则上每隔10分钟发一趟车。详情
广州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2-01-09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我校2012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二类资格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一类资格生)。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是近三年内参加省运动会、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六名者。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  2、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人数:广州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招收50名;  (2)招生专业:法学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2、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2012年2月14日。  (2)报名办法:访问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下载“2012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好后合并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385342883@qq.com。  3、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2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运动会或比赛秩序册原件或复印件。  (7)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8张。  (8)户籍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面试时需验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资格审核: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测试说明、时间、内容及办法  1、文化考试:  (1)一类资格生,必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的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考试大纲见附件)。文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二类资格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  (1)测试说明: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  (2)报到时间:2012年2月16日--17日。  (3)报到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412室(体育学院会议室)。  (4)专项测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  (5)专项测试地点:广州大学体育馆。  3、专项测试内容:  篮球:素质部分,包括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内容;技术部分,包括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全场比赛三项内容。  五、录取工作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一类资格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二类资格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录取考生数的30%。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体艺卫处、学校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及体育学院参与、实施、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6、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将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志俊(电话:13600045991)、周二三(电话:13392659266)  传真:020—39366835  2、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收件人:周志俊  邮编:510006  七、本简章由广州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 点击查看  [附件2:篮球专项考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 点击查看  [附件3:文化课单考考试大纲] 点击查看详情
广州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3-01-09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我校2013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二类资格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一类资格生)。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是近三年内参加省运动会、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六名者。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  2、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人数:50名;  (2)招生专业:法学。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2、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22日。  (2)报名办法:访问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下载“2013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385342883@qq.com(同时需提交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3、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3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写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6)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7)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报到时需查验原件。  4、资格审核: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测试说明、时间、内容及办法  1、文化考试:  (1)一类资格生,必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的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考试大纲见附件)。文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二类资格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  (1)测试说明: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  (2)报到时间:2013年3月2日  (3)报到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412室(体育学院会议室)  (4)专项测试时间:2013年3月3日  (5)专项测试地点:广州大学体育馆  3、专项测试内容:  素质部分: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内容;技术部分: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全场比赛三项内容。  五、录取工作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一类资格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二类资格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录取考生数的30%。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体艺卫处、学校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及体育学院参与、实施、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6、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将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志俊(电话:13600045991)、周二三(电话:13392659266)  传真:020—39366835  2、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收件人:周志俊  邮编:510006  七、本简章由广州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  附件2:篮球专项考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  附件3:文化课单考考试大纲详情
广州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4-01-08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我校2014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是近三年内参加省运动会、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六名者。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4.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须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标准者。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1、招生项目:篮球2、招生计划和专业:(1)招生人数: 50名;(2)招生专业: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三、报名时间及办法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2、专业考试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2月22日。(2)报名办法:访问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下载“2014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 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baominggzdx@163.com(同时需提交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3、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1)2014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写后打印);(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6)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7)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8)获奖证书复印件;注:以上材料报到时需查验原件。4、资格审核: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四、测试说明、时间、内容及办法1、文化考试:(1)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的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考试大纲见附件)。文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2)其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1)测试说明: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2)报到时间:2014年2月28日(3)报到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412室(体育学院会议室)(4)专项测试时间:2014年3月2日(5)专项测试地点:广州大学体育馆3、专项测试内容:素质部分: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内容;技术部分: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全场比赛三项内容。五、录取工作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单考的考生(一级运动员),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2、其他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录取考生数的30%。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4、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体艺卫处、学校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及体育学院参与、实施、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6、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7、我校将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六、联系方式1、联系人:周志俊(电话:13600045991)、周二三(电话:13392659266)传 真:020—393668352、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体育学院收 件 人:周志俊邮 编:510006七、本简章由广州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附件1:2014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附件2:篮球专项考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附件3:文化课单考考试大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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