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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英文名:Guangdong Food and Drug 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广药职院” 所在地:广州 院校代码:12573 类型:工科类/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医药类/专科

省属普通专科院校省示范性高职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7-2019年依据学考录取第一次投档分2020-02-20
年份文科理科最低分最低排位最低分最低排位201924012264190437752018234105031983018920172111874119234437详情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热点问题解答2020-02-20
问:我省普通高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包含哪些类型?答: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共有5种类型: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3+证书考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三二分段。问:哪些考生可以填报志愿?答:参加了2019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文科考生:物理、化学、生物3门;理科考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均获得等级成绩,并至少有1门学科等级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的考生或“3+证书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依据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中选择一种形式填报志愿。问: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各招生类型如何安排?答:“依学考成绩录取”及“3+证书考试”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16号)有关安排进行。其中,“依学考成绩录取”及“3+证书考试”于2019年3月12日至14日进行考生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志愿,3月16日至26日完成录取。上述录取结束后,启动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三二分段拟安排在5月至7月期间进行。问:如何查询“依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院校专业信息?答:考生可查阅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依学考成绩录取)宣传资料、春季分类考试《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版)》(以下简称“春季分类考试‘3+证书’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院校专业信息。填报志愿前,考生还要认真了解相关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招生院校网站发布的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问:春季分类考试(“依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如何填报志愿?答: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及确认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或到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考生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时间:3月12日8:00至14日18:00。“3+证书考试”的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同时进行。问:如何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答:考生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网上确认时,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已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3月14日18:00-20: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问:考生已确认的志愿可以修改吗?答:在规定时间内(3月12日8:00至14日18: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重新修改的志愿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务必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问: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招生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考生可以填报几所院校志愿?答: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招生录取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录取。“依学考成绩录取”设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问:普通高校“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考生可以填报几所院校志愿?答:普通高校“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专科批次进行。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开始投档录取。本科批次设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专科批次中职生志愿设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科批次退役士兵志愿填报设一个平行志愿组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科批次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含青海藏区生源,下同)志愿填报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问:今年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是多少?答:广东省2019年“依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情况详见粤招〔2019〕2号文,或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查询。问:“依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是如何投档的?答: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依据高职(专科)院校各科类招生执行计划,分别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投档排位情况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排位相同、志愿相同的,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报考院校及专业条件的资格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资格考生确定及考生总分合成方式详见粤招办普〔2018〕63号文。问:“依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安排在什么时候进行?答:录取时间为3月16-26日。具体按《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见附件2)执行。问:为什么春季分类考试招生“依学考成绩录取”、“3+证书”考试专科层次录取要采用“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答: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效减轻考生填报志愿的压力,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相对于传统的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而言,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并且更好地保护高分考生的利益,确保高分高录,最大限度地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二是进一步增大考生志愿选择的空间,有利于提高考生被录取的机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三是有利于高职院校根据院校办学特色和办学需求科学选拔人才,促进高职院校应用性技能人才的培养。问:考生在被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各招生类型录取后是否还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答:参加春季分类考试招生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春季分类考试“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及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被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证书考试”专科层次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9年春季分类考试“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录取。填报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问:考生如何查询录取结果?如本次未被录取,今年的春季分类考试招生是否还有其他升学机会?答: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查询是否被“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证书考试”录取。若未被录取,考生可于3月27-31日期间考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19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现代学徒制”(面向普通高中考生)、“现代学徒制”(面向中职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经过备案的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及“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等七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问:考生应该怎样科学合理填报志愿?答: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熟悉政策、合理定位、科学填报,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一是要参考往年各院校的招生情况来判断院校的冷热程度,以此作为填报志愿参考;二是要充分了解相关类型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和顺序,以及各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三是要结合自身体检情况,了解院校招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体检条件要求;四是要科学合理填报,有效规避风险。考生要根据成绩及排位情况,结合院校的招生情况综合考虑,形成合理的梯度,既要避免“高分低就”,又要有效规避落选风险;四是专业志愿要“冷热”搭配,留有余地。从院校录取情况看,进档考生中热门专业和优势专业很可能会出现“拥堵”。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专业的“冷热”搭配。为增加被录取的机会,最好填“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如果考生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则被录取的可能性就更大,如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则被退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层次和专业报考热度,既要有成绩可以达到的最高水平的院校和最合适的专业,也要有自己成绩能够达到并保证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做到报考“热门”和“冷门”院校及专业相结合。详情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来袭2020-02-20
广药职读书,行路,做新时代高素质健康行业接班人划重点啦!!!划重点啦!!!自主招生开始啦快来抢“席位"坐专望本,做新时代高素质健康行业接班人广药职等你来 除了高考,你还可以提前、提前、提前通过自主招生读全日制 魅力广药职。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录取批次:专科学校代码:1257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72573一、魅力广药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广东省中药研究所、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技能鉴定所三家直属单位。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文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三个系统的教育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品、食品、医药卫生、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摇篮。 二、自主招生(一)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3月28日至4月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 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报名、填报 志愿及按要求缴交考试费,报名后考生可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报名的审核情况。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最终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1.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文科类 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均须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详情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0年依据普高学业水平成绩录取、3+技能证书录取招生计划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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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0年中职生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05-25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1. 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为220人。具体如下表: 2. 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招生计划为35人。具体如下表: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1.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2)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2.高职专业学院招生报考条件(1)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符合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视力障碍残疾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往届考生。(4)本校高职专业学院招收中职生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三、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5月26日9:00至29日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报名及填报志愿,报名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的审核情况,6月2日前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要求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我校自主招生网站,认真查阅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须按要求在系统中交纳考试费,考生交纳考试费后不再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高校在校生、2020年被“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被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2.报名系统上传材料:(1)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2)高职专业学院考生:除根据生源类型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外,同时还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视力障碍残疾原件扫描版。3.考试费用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四、考核办法1、常规模式中职生自主招生: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本次考试采取网络远程测试、网络视频面试等线上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平台为“超星学习通”、“腾讯会议”等。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作为备用平台。具体网测操作流程,报名结束后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2、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招生: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专业为中医养生保健,学制3年,只招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视力障碍残疾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往届考生。高职专业学院均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本次考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考试地点设在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高职专业学院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五、录取办法(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二)录取办法:1、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录取办法: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的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按照考生合成总分(合成总分为文化基础考核分数+职业技能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2、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录取办法:高职专业学院均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参照本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考生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视力障碍残疾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往届考生,否则一律不予录取。(三)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很多考生尚未参加高考体检,如录取时部分考生无体检结果,我校先按照考生分数及录取规则先录取,等考生体检结果补上系统后,如确有考生身体条件达不到录取要求,再进行录后退等处理。请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的日常身体状况,谨慎填报。(四)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五)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可报考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六)在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复核录取考生的毕业证,如无法提供毕业证或相关证明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六、时间安排七、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1、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学校纪委办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负责相关信访申诉工作。信访、监督电话:020-28854851传真:020-28854893电子邮箱:jcs@gdyzy.edu.cn2、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28854882、28854365、28854829传 真:020-37214322电子邮箱:zsb@gdyzy.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dyzy.edu.cn自主招生网址:http://www.gdyzy.edu.cn/web/loadWebPage.do?4401401_440113668_0_4&lmid=44016988 八、专业介绍详情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2020-05-25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第三节 高职自主招生(面向应往届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录取规则第四节 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录取规则第五节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第六节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 收费标准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三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73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邮政编码:510520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及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第十六条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考生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高职自主招生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须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第十八条 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十九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一节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第二十二条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节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第二十三条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第三节 高职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第二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通高中生、中职生)本校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本校招生网站。第二十五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第二十六条 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本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以下简称“学考”,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考核方式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第二十七条 本校面向中职生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考生来本校参加考试。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第二十八条 本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简称“校测”)和面向中职生招生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考生来我校参加考试。第二十九条 本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即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拟录取的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本校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普通高中生考生,以上两项分数相等者,依次按文化素质考核(学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中职考生,以上两项分数相等者,优先录取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高者。第四节 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第三十条 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专业为中医养生保健,学制3年,只招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视力障碍残疾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往届考生。试点班学生符合本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班。有关报考要求、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及学籍管理,请考生务必在填报志愿前向我校咨询,或查看学院招生网相关信息。第三十一条 高职专业学院均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参照本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择优录取。高职专业学院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第五节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第三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本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本校招收免试中职生专业及免试考生获奖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第六节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第三十三条 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第三十四条 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可报考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本校有部分专业对身体条件有限制,详细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三十七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本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第三十八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九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四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第四十一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641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7040-2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待定。具体收费标准见我校招生网站。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四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新生资助金等多项奖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符合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子女还可享受免学费资助。 企业奖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按照企业及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绿色通道”及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四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学校纪委办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负责相关信访申诉工作。信访、监督电话:020-28854851传 真:020-28854893电子邮箱:jcs@gdyzy.edu.cn 第四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28854882、28854365传 真:020-37214322电子邮箱:zsb@gdyzy.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dyzy.edu.cn招生网址:http://www.gdyzy.edu.cn/zsxx.html第十三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于2019年12月31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授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详情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待省教育厅审核)2020-05-2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0年三二分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3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邮政编码:510520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设置自主招生考试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政策,负责制定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招生章程,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设立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小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招生录取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专业考试专家组,负责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设立纪检监察保密组,负责命题、考试、面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第十二条 我校共有13个专业合计招生1070人,计划如下表: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 2018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8〕68号、粤教职函〔2018〕107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2. 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3. 转段考核成绩符合高职院校招生章程、转段考核招生方案等相关要求4.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2021年学生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注销高职学籍);5.须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③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6.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三二分段班”学生,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被对口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录取。第十四条 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第十五条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第五章 报考方法第十六条 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28日下午16:00。具体报考程序如下:试点中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招生方案和招生章程,组织有意参加转段考核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中职学校必须严把报考资格审核关,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材料,可由中职学校集中收集并送地市招办审核后,统一提交高职院校。(1)各对口中职学校上报有意参加转段考核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的考生数据:中职学校审核后汇总填写《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考生数据表》(附件5),按照表格要求及格式输入考生详细数据,并于5月31日前将数据(电子版)发到我校招办(该名单中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交考试费用),且将纸质版盖章寄到我校招生办。(2)考生必须在2020年5月28日前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中职学校审核原件无误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中职学校校章确认。2020年5月28日前,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到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部门,上交材料含以下内容:①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② 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③ 中职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将考生所在行标注出,中职专业必须符合对口要求);④ 考生符合报考该专业的技能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所有页复印件);⑤ 外省户籍的考生必须签订告知书(附件7),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的条件,按照录取原则录取;不符合条件,取消其资格;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复印件(表格里面的章必须齐全;非广东省户籍的考生提供,见附件)。(3)报考资格审核:中职学校必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对每位报考者的上述①-⑥项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原件,收取报考者的复印件(加盖相关公章)留底,确保考生报考资料的真实性,于5月31日前将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附件5)汇总到我校招生办。(我校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核,只对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由学生所在中职学校承担一切后果。)(4)根据对口中职学校提供的审核结果,我校于6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核结果(参加转段考核名单)。(5)报名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报名审核并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才能参与录取,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6)考生必须在2021年2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具体按当年高考体检要求进行)。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学、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护理、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学、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护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技术等专业不招色弱、色盲。护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低于160cm、女生身高低于155cm的考生慎重报考。第六章 考核方法第十七条 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5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成绩在最终成绩中的比例不超过50%。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采取笔试、认定、实操、面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考试成绩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并报对口高职院校备案。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40%。1.化妆品技术专业(1)考核课程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文化基础课两门分别是语文、数学,专业课三门分别是化妆品配制与生产工艺、化妆品微生物基础、基础化学,全部由对口高职学校命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每门课程为100分,总分为500分。五科成绩各占20%。(2)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为保证招生质量而作此规定。2.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组成。其中:(1)文化基础课程为2门:《英语》、《数学》,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2)专业基础理论考核课程2门:《基础化学》、《食品微生物基础》,每门100分,每门权重占比为15%;(3)专业技能考核课程1门:《基础化学综合技能训练》,采取技能实操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权重占比为30%。(4)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为保证招生质量而作此规定。3.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考核科目与分置: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 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考试内容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 专业课考核为:化学分析、仪器分析、药物分析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考核内容为常用知识和技能,采用机读卡考试。 (2)考核科目分数规定: 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4.生物制药技术专业(1)考试科目5门:每门100分(分别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微生物与免疫基础;④生物化学基础;⑤生物药物检验技术,合计共5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2)考核课程要求: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试卷形式。专业课考核为:微生物与免疫基础;生物化学基础;生物药物检验技术三门课程,考核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技能考核为辅,采用技能实操+理论试卷的考试。(3)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250分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5.中药制药技术专业(1)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2)专业课考核为: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采用机读卡考试。(3)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4)语文、数学、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五科成绩各占20%,共计500分。6.药物制剂技术专业(1)考试科目5门:每门100分(分别为①语文;②数学;③药物制剂技术;④医学基础(包括解剖学、生理学);⑤实用药物学(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合计共500分。五门课每门课各占20%。(2)考核课程要求: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专业课考核为:药物制剂技术、医学基础(包括解剖学、生理学)、实用药物学(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三门课程,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理论知识为辅,采用机读卡考试。(3)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205分)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7.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组成。其中:(1)文化基础课程为2门:《英语》、《数学》,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2)专业基础理论考核课程3门:《市场营销》、《实用药物商品知识》、《医药企业储存与养护》,每门100分,每门权重占比为20%。8.护理专业(1)考核科目与分置: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文化基础课2门,专业课3门,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计算考核总成绩时,文化基础课考核成绩占4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60%。5门课程总分>250分为合格。(2)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①文化基础课:由我校教务处统一命题及考核。主要为语文和数学两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②专业课: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门专业课,分别为《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针对主要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进行考核,3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最终考核成绩总分>150分为合格。③理论成绩:《护理学基础》分理论和技能考核,其中理论占本门课程总分的50%;《内科护理》、《外科护理》理论考核,占100%。④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了护理基础技能操作和护理综合技能操作两大模块。总分100分,占《护理学基础》课程总成绩的50%。 从6个实训操作项目中抽签考核一个,考核时间20~30分钟。9.药学专业(1)五门过程考核科目规定: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五门课成绩各占20%。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专业课考核为:有机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药理学与药物治疗学基础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考核内容兼顾知识与技能,采用机读卡考试。(2)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10.中药学专业(1)考核课程、分数: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2)专业课考核为: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采用机读卡考试。(3)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4)语文、数学、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五科成绩各占20%,共计500分。11.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课程成绩组成。其中:(1)文化基础课考核2门:《英语》、《数学》,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2)专业课考核3门:《模拟电子产品装接与调试》、《数字电子产品装接与调试》、《医用电子仪器》,每门100分,每门权重占比为20%。由对口高职学校根据课程授课内容确定考核内容,进行相关理论和技能的考核。各课程单科成绩不设最低分数线要求,总分设25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即总分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招生名额也不予录取。12.市场营销专业(1)市场营销专业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英语,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五门课每门课各占20%.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2)专业课考核为:市场营销、推销实务、网络营销三门课程作为过程考核科目。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采用机读卡考试。13.电子商务专业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组成。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文化基础课2门,专业课3门,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计算考核总成绩时,文化基础课考核成绩占4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60%。5门课程总分>250分为合格。其中:文化基础课程为2门:《英语》、《数学》,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专业基础理论考核课程3门:《网络营销》、《软文营销》、《网店运营》,每门100分,每门权重占比为20%。第七章 招生录取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1.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5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成绩在最终成绩中的比例不超过50%。以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为基本依据,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40%。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对口中职学校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我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3.报名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只有通过报名审核并获得普通高考报名号的才能参与录取,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第六学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第十九条 免考条件: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在校生,由试点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附件2),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于2020年6月15日前提交给对接高职院校,经高职院校审核通过,并在我校自主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后,可免转段考核,被对口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录取。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6410元/生·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若安排入住不同等级的宿舍,按收费许可证核定标准进行多退少补。具体收费标准见我校招生网站。第九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职学校。第十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二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新生资助金等多项奖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符合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子女还可享受免学费资助。 企业奖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按照企业及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管理机构,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绿色通道”及国家助学贷款。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二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联系人: 朱老师监督电话:020-28854851电子邮箱:jcs@gdyzy.edu.cn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28854829、28854365、28854882传真:020-37214322电子邮箱:zsb@gdyzy.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dyzy.edu.cn/招生网址:http://gdyzyzs.good-edu.cn/第十二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于2020年5月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委托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专业转段考核招生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关于开展2018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98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8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生,到我校相应专业继续就读,探索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适用的高技能人才。二、基本原则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选拔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形式改革,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三、组织机构我校成立自主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设置自主招生考试办公室,下设考务工作、审核工作、纪检监察、保密工作、技术保障与后勤保障等六个工作小组。四、2018年高职对口中职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及计划表我校共有13个专业合计招生1070人,计划如下表:五、招生对象(一)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二)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具有正式中职学籍且符合高职阶段招生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三)外省户籍学生报考三二分段试点专业考生必须是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粤教职函〔2015〕69号和粤教职函〔2015〕89号)的外省户籍学生。如不符合该条件考生,请慎重报考。六、高职阶段考核方法(一)入读高职学段的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省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2. 转段考核成绩符合高职院校招生章程、招生方案、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3. 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2021年学生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注销高职学籍);4. 须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③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各专业证书类型具体要求如下:5.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在校生,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核实资格、高职院校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三)过程性考核方法1.化妆品技术专业(1)考核课程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文化基础课两门分别是语文、数学,专业课三门分别是化妆品配制与生产工艺、化妆品微生物基础、基础化学,全部由对口高职学校命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每门课程为100分,总分为500分。五科成绩各占20%。(2)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为保证招生质量而作此规定。2.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组成。其中:(1)文化基础课程为2门:《英语》、《数学》,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2)专业基础理论考核课程2门:《基础化学》、《食品微生物基础》,每门100分,每门权重占比为15%;(3)专业技能考核课程1门:《基础化学综合技能训练》,采取技能实操方式进行考核,总分100分,权重占比为30%。(4)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为保证招生质量而作此规定。3.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考核科目与分置: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 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考试内容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 专业课考核为:化学分析、仪器分析、药物分析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考核内容为常用知识和技能,采用机读卡考试。 (2)考核科目分数规定: 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4.生物制药技术专业(1)考试科目5门:每门100分(分别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微生物与免疫基础;④生物化学基础;⑤生物药物检验技术,合计共5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2)考核课程要求: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试卷形式。专业课考核为:微生物与免疫基础;生物化学基础;生物药物检验技术三门课程,考核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技能考核为辅,采用技能实操+理论试卷的考试。(3)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250分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5.中药制药技术专业(1)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2)专业课考核为: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采用机读卡考试。(3)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4)语文、数学、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五科成绩各占20%,共计500分。6.药物制剂技术专业(1)考试科目5门:每门100分(分别为①语文;②数学;③药物制剂技术;④医学基础(包括解剖学、生理学);⑤实用药物学(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合计共500分。五门课每门课各占20%。(2)考核课程要求: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专业课考核为:药物制剂技术、医学基础(包括解剖学、生理学)、实用药物学(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三门课程,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理论知识为辅,采用机读卡考试。(3)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7.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组成。其中:(1)文化基础课程为2门:《英语》、《数学》,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2)专业基础理论考核课程3门:《市场营销》、《实用药物商品知识》、《医药企业储存与养护》,每门100分,每门权重占比为20%。8.护理专业(1)考核科目与分置: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文化基础课2门,专业课3门,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计算考核总成绩时,文化基础课考核成绩占4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60%。5门课程总分>250分为合格。(2)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①文化基础课:由我校教务处统一命题及考核。主要为语文和数学两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②专业课: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门专业课,分别为《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针对主要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进行考核,3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最终考核成绩总分>150分为合格。③理论成绩:《护理学基础》分理论和技能考核,其中理论占本门课程总分的50%;《内科护理》、《外科护理》理论考核,占100%。④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了护理基础技能操作和护理综合技能操作两大模块。总分100分,占《护理学基础》课程总成绩的50%。 从6个实训操作项目中抽签考核一个,考核时间20~30分钟。9.药学专业(1)五门过程考核科目规定: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五门课成绩各占20%。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专业课考核为:有机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药理学与药物治疗学基础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考核内容兼顾知识与技能,采用机读卡考试。(2)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10.中药学专业(1)考核课程、分数: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2)专业课考核为: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采用机读卡考试。(3)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4)语文、数学、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五科成绩各占20%,共计500分。11.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课程成绩组成。其中:(1)文化基础课考核2门:《英语》、《数学》,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2)专业课考核3门:《模拟电子产品装接与调试》、《数字电子产品装接与调试》、《医用电子仪器》,每门100分,每门权重占比为20%。由对口高职学校根据课程授课内容确定考核内容,进行相关理论和技能的考核。各课程单科成绩不设最低分数线要求,总分设25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即总分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招生名额也不予录取。12.市场营销专业(1)市场营销专业考核课程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100分,合计5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英语,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考试采用机读卡形式。五门课每门课各占20%.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25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25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2)专业课考核为:市场营销、推销实务、网络营销三门课程作为过程考核科目。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100分,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采用机读卡考试。13.电子商务专业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组成。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文化基础课2门,专业课3门,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计算考核总成绩时,文化基础课考核成绩占4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60%。5门课程总分>250分为合格。其中:文化基础课程为2门:《英语》、《数学》,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20%。专业基础理论考核课程3门:《网络营销》、《软文营销》、《网店运营》,每门100分,每门权重占比为2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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