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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英文名:Guangdong literary 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广文艺” 所在地:广州 院校代码:13707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专科

省属艺术综合高校省部共建大学
  •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8年在湘招生章程2008-05-19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学院代码:13707 在湘招生代码:4480一、录取原则: 1、按照湖南省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进度安排,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6、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二、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湖南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三、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四、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美术类:6800—9200元/年 音乐类:7800—92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五、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 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实践奖、助人为乐奖、勤工助学奖等奖项。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六、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4810201,34810200(兼传真) 电子邮件:gdwy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gdla.edu.cn详情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8年在皖招生章程2008-05-19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3707一、录取原则: 1、按照安徽省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进度安排,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别达到安徽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安徽省招生办的投档原则、考生的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认可安徽省统考成绩。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6、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二、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安徽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三、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四、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美术类:6800—9200元/年 音乐类:7800—92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五、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 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实践奖、助人为乐奖、勤工助学奖等奖项。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六、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4810201,34810200(兼传真) 电子邮件:gdwy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gdla.edu.cn详情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8年在桂招生章程2008-05-19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3707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进度安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办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认可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考成绩。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6、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二、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广西区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三、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四、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美术类:6800—9200元/年 音乐类:7800—92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五、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 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实践奖、助人为乐奖、勤工助学奖等奖项。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六、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4810201,34810200(兼传真) 电子邮件:gdwy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gdla.edu.cn详情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8年在赣招生章程2008-05-19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3707 在赣招生代码:6683一、录取原则: 1、按照江西省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进度安排,在江西省高招办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江西省录取分数线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的情况下,根据江西省高招办的投档原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认可江西省统考成绩。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6、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二、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江西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三、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四、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美术类:6800—9200元/年 音乐类:7800—92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五、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实践奖、助人为乐奖、勤工助学奖等奖项。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六、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4810201,34810200(兼传真) 电子邮件:gdwy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gdla.edu.cn详情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8年在豫招生章程2008-05-19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3707 在豫招生代码:9799一、录取原则: 1、按照河南省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进度安排,在河南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河南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河南省招生办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认可河南省统考成绩。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6、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二、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三、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四、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美术类:6800—9200元/年 音乐类:7800—92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五、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实践奖、助人为乐奖、勤工助学奖等奖项。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六、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4810201,34810200(兼传真) 电子邮件:gdwy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gdla.edu.cn详情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8年在粤招生章程2008-05-19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3707一、录取条件: 1、学院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2、文化事业管理专业招收普通高考文科类考生。二、录取原则: 1、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专业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广东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广东省招生办的投档原则、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学院舞蹈表演、流行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编创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只认可我院校考的专业成绩。 3、文化事业管理(传媒与管理)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广东省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6、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三、专业计划: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四、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五、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美术类:6800—9200元/年 音乐类:7800—92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六、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 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实践奖、助人为乐奖、勤工助学奖等奖项。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七、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4810201,34810200(兼传真) 电子邮件:gdwy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gdla.edu.cn详情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8年在鄂招生章程2008-05-19
学校全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学院代码:13707 在鄂招生代码:7251一、录取原则: 1、按照湖北省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进度安排,在湖北省高招办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湖北省高招办的投档原则、考生的志愿,按(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认可湖北省联考成绩。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5、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一般根据考生的志愿确定,如考生对所录取的专业有意见,可在开学报到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招生、教务部门审批后允许调整同类相近专业。 6、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者。二、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湖北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三、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四、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美术类:6800—9200元/年 音乐类:7800—92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公寓式宿舍);1500元/年(新学生公寓)五、奖、贷学金助学情况: 1、设立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 2、设立优秀学生干部奖、社会活动贡献奖、社会实践奖、助人为乐奖、勤工助学奖等奖项。 3、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六、校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20—34810201,34810200(兼传真) 电子邮件:gdwyzsb@163.com 学院网址:www.gdla.edu.cn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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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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