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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英文名:Sun Yat-sen University (SYSU) 简称:“中大”,“NSYSU”,“国立中山大学” 所在地:广州 院校代码:10558 类型:综合类

985工程211工程珠峰计划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
  • 中山大学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2018-03-3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拟认定候选资格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2倍。按人文学科类(55名)、社会科学类(35名)、经济管理类(35名)、理工类(155名)、信息科学类(55名)、医药类(50名)等6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并在每个学科大类中填报6个专业志愿。第三条 报名方法一、网上报名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0日三、注意事项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第四条 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5月中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5月22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二、考核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信息科学类、医药类等6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考核分小组进行,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小组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时间:2018年6月10日—11日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三、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我校将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人数不超过700人,并可根据报名和考核情况进行减少。具体方法如下:(一)入选学生将根据其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及我校各学科大类的招生计划确定自主招生的认定专业或专业类。(二)考生所填报的学科大类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在同一学科大类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放弃入选资格处理。(三)入选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自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第五条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入选资格学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入选专业(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一、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录取至已认定的专业(类)。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执行。二、考核中不少于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入选学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并录取至已认定的专业(类)。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第六条 监督管理一、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1月22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附件中山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与专业表学科大类 相关院系 包含专业(类) 招收考生科类 上海市、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 人文学科类 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不限 历史学系 历史学 哲学系 哲学 外国语学院 英语、德语、法语、日语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系(珠海) 历史学 哲学系(珠海) 哲学 国际翻译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专业) 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人类学类(含人类学、考古学专业) 法学院 法学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传播与设计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传播学专业)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经济管理类 岭南学院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经济学专业)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会计学 国际金融学院 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 资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图书馆学、档案学专业)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理科基础类 哲学系 逻辑学 理工 物理/化学/生物 心理学系 心理学 数学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 物理学院 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 化学学院 化学类(含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专业) 数学学院(珠海)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物理与天文学院 物理学 工学院 理论与应用力学、交通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智能工程学院 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 材料学院 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类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类、城乡规划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 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工程专业) 航空航天学院 航空航天工程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海洋工程与技术 信息科学类 资讯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专业)、 信息与计算科学、保密管理、软件工程 医药类 中山医学院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 光华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药学院 药学 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预防医学 药学院(深圳) 药学 护理学院 护理学 医学院 临床医学备注:1. 各院系及专业详细介绍:http://www.sysu.edu.cn/2012/cn/jgsz/yx/index.htm。2. 临床医学八年制和口腔医学(5+3)专业不纳入自主招生范围。3. 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以最终公布为准。详情
中山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2019-03-2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落实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可从中国科协网站http://gs.cyscc.org查询获奖者名单)。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175名,拟认定候选资格人数不超过175名。按人文学科类(18名)、理工类(100名)、信息科学类(27名)、医药类(30名)等4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个学科大类,并在选定的学科大类中填报6个专业志愿。第三条  报名方法一、网上报名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二、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4日三、注意事项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第四条  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其填报的学科大类进行考核。具体名单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5月17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二、考核(一)分人文学科类、理工类、信息科学类、医药类等4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考核分小组进行,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小组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初审合格的学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育科目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测试科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育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项目的考生需在考核前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以下项目选择其一:男子:引体向上、50米跑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50米跑时间:2019年6月10-11日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三、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我校将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人数不超过175人,并可根据报名和考核情况进行减少。具体办法如下:(一)体育测试结果将作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二)入选学生将根据其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及我校各学科大类的招生计划确定自主招生的认定专业或专业类。(三)考生所填报的学科大类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在同一学科大类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放弃入选资格处理。(四)入选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第五条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根据入选资格学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入选专业(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录取至已认定的专业(类)。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第六条 监督管理一、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月23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附件中山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与专业表 学科大类相关院系包含专业(类)招收考生科类上海市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人文学科类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汉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不限 不限历史学系(珠海)历史学哲学系(珠海)哲学理工类心理学系 心理学             理科             物理/化学/生物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学院(珠海)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物理物理与天文学院 物理学(含物理学、天文学专业)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物理/化学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含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物理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类物理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科学类(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城乡规划专业)地理/物理/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物理/化学/生物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物理海洋科学学院海洋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工程专业)物理/化学/生物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工程(含航空航天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物理/化学/生物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海洋工程与技术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学类资讯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理/技术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保密管理物理/技术医药类中山医学院 基础医学、法医学物理/化学/生物公共卫生学院(深圳)预防医学物理/化学/生物药学院(深圳)药学物理/化学/生物护理学院护理学物理/化学/生物备注:1. 各院系及专业详细介绍:http://www.sysu.edu.cn/2012/cn/jgsz/yx/index.htm。2. 2019年本科招生专业以最终公布为准。 详情
中山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2019-01-03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简章。第一条  招生对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英语(外国语学院)、法语、德语、日语、英语(国际翻译学院)、西班牙语招生人数为0—5名;朝鲜语、阿拉伯语、俄语招生计划不限,择优录取。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英语(国际翻译学院)0-5英语(外国语学院)0-5西班牙语0-5法语0-5朝鲜语不限德语0-5阿拉伯语不限日语0-5俄语不限  第三条  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本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二、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7日三、注意事项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第四条  选拔程序一、初审:学生于1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应于1月10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二、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科目:语文、外语,各50分,满分100分,共120分钟。笔试主要考查阅读理解与写作。外语科目设英语卷和小语种卷,考生可根据中学所学语种选择相应的卷种。(二)面试内容: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语种为考生中学所学语种。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面试前将加试30分钟的英语笔试(主要考查阅读理解),作为面试时的参考材料之一。(三)测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园测试时间:1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三、名单确定: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预录取专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面试均及格者,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同分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进行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就读朝鲜语、阿拉伯语、俄语的外语类保送生,将获得珠海校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辅修推荐资格或珠海校区历史学、哲学、国际政治、会展经济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的辅修或双学位推荐资格。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报送、审批及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二、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四、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第六条  附则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详情
中山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 (农村学生)招生简章2019-04-2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开展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第一条 招收对象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 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3. 高二、高三至少一个学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60名,考生可在文、史、哲、数、理、化、生、医学等40个专业(类)中选择填报(详见附件)。    第三条 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照片、中学信息、成绩信息(含学业水平成绩)、综合信息(须上传证明材料)、志愿信息、个人陈述等内容,确认报考志愿,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及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申请表。    2.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5日    3.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证明材料及体检表)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本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将于5月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从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社会活动、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考生可于5月底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考核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2.考核方式与时间    远程面试,6月13-14日。    同时通过我校初审和各省招办(考试院)审核的考生,可于6月8-11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系统信息提示及准考证上的说明申请添加面试QQ号,并依时上线参加面试。    3.入选学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入选学生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第五条 录取政策    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中山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    1.我校本科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的实施。    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附则    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附件中山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专业序号学院名称招生大类(专业)名称文理要求学制1哲学系哲学类(含哲学、逻辑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2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社会学类(含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3法学院法学文理兼收四年4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5心理学系心理学理科四年6传播与设计学院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传播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7资讯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文理兼收四年8物理学院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理科四年9化学学院化学类(含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理科四年10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地理科学类(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城乡规划专业)理科四年11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专业)理科四年12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理科四年13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专业) 理科四年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理科四年15中山医学院临床医学理科五年16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理科五年17药学院药学 理科四年18护理学院护理学 理科四年19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汉语言文学文理兼收四年20历史学系(珠海)历史学文理兼收四年21哲学系(珠海)哲学文理兼收四年22国际金融学院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文理兼收四年23国际翻译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专业)文理兼收四年24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文理兼收四年25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文理兼收四年26数学学院(珠海)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科四年27物理与天文学院物理学类(含物理学、天文学专业)理科四年28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理科四年29海洋科学学院海洋科学理科四年30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工程专业)理科四年3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理科四年32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海洋工程与技术理科四年33医学院临床医学理科五年34公共卫生学院(深圳)预防医学理科五年35药学院(深圳)药学 理科四年36材料学院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专业)理科四年37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理科四年38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 理科四年39智能工程学院计算机类(含智能科学与技术、交通工程专业)理科四年40航空航天学院航空航天类(含航空航天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专业)理科四年 注:1.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详情可咨询相关学院;2.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3.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为准。详情
中山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018-01-11
中山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http://admission.sysu.edu.cn/zs01a/55197.htm详情
中山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2017-12-2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简章。第一条 招生对象来自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且由中学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招生计划:不超过30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第三条 报名办法一、网上报名本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1日-1月5日三、注意事项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第四条 选拔程序一、初审:学生可于1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请于1月12日前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二、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综合卷(含语文、数学),120分钟,总分200分面试内容:专业外语口试测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园    测试时间:1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三、名单确定: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预录取专业。学生录取和入校后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就读。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报送、审批及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发放。第五条 监督管理一、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二、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四、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第六条 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12月25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详情
中山大学2006年招收体育特长生实施办法2006-01-18
中山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指定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重点高校之一。目前将重点建设田径、游泳、排球、击剑、男子篮球五支大学生高水平运动队,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同时带动我校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一、招生范围与名额  中山大学面向全国招收体育特长生,包括高水平专业运动员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具有体育特长者两类,招生人数控制在我校招生总人数的1%以内。二、招录体育特长生条件  1、报考田径、游泳、击剑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体育特长生,需具有运动健将称号。排球与男子篮球项目中身体及技术条件优异的体育特长生的招收标准起点应是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不含全国中学生比赛),并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的等级称号。  2、除五支高水平运动队招收专业运动员外,其他项目(包括高水平运动队的二线队伍)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中具有体育特长者应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的等级称号,并且高中阶段应在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所有体育特长生在报考时需提交运动员等级证书、最近三年的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原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推荐材料、个人简历、家庭基本情况说明及5张本人近照。  4、所有体育特长生均需参加高考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具有体育特长者,不论其运动水平如何,均需参加高考,高考原始成绩(不计加分)需达到其所在省市重点线。专业运动员入学需通过“3+1”考试。具有国际健将、世界冠军称号的运动员可免试入学,但其中属游泳、排球、男子篮球项目的专业运动员,按照参加全国大运会的要求必须参加“3+1”考试,其成绩作为注册依据。通过“3+1”考试入学的专业运动员集中安排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运动管理方向),并在广东二沙基地上课,入学后不得要求调整专业方向与学习地点。三、体育特长生录取机构及程序  1、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处与教育学院联合成立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聘用体育系有关项目教练员,在指定时间内对报考考生进行运动水平面试,同时检验体育特长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2、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文化与运动成绩证明、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体育特长生资格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公示。  3、所有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必须保证参加系统的运动训练和学校组织的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四、招收类别、运动项目、人数  1、专业运动员  排球(男、女)10人 田径(男、女)5人 篮球(男)6人  游泳(男、女)5人 击剑(男、女)2人 网球2人  2、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重点考虑以下项目)  篮球(男、女)3人 排球(男、女) 4人  足球(男、女)2人 羽毛球(男、女)2人  网球(男、女)2人 武术(男、女) 2人  健美操(男、女)2人 游泳(男、女) 8人  田径(男、女)8人 定向越野(男、女)2人五、报名办法  1、填写相应类别的报名表,并同时提交本办法第二条第3项所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06年3月1日前邮寄到:广州中山大学教育学院体育系,邮编:510275。  2、根据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和专项成绩证明对报名同学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中山大学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3、联系方式:中山大学教育学院体育系,联系电话:020—84113282。六、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山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月11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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