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一方是广州户籍居民,一方是外国人员(外籍人员)。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3、双方当事人的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各3张(红底或蓝底)
广州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