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1、出国留学、移民、旅游探亲类公证:
2、房产转移类公证:
3、其他有法律意义的公证:
注意事项:
1、上述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对,并由公证处留存复印件
2、如申请人不懂或不能签名的,需携私章办理公证
3、除上述所列,申请人需根据公证人员的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1、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
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3、审查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
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公证费用: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80元;
2、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收费200元;
3、证明民事协议、收费165元;
4、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收费550元;
5、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收费440元;
公证地址:
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地址: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0-12楼
电话:83183060
广州公证处天河办证处
地址: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天河区司法局二楼
电话:38734040、3874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