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周岁以上本镇户籍人员,可申领使用60-65周岁 " 半免 " 《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彩色小一寸近照一张(相片底色为红色)。
注: 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换领全免优待证(金黄色),换领时,应交回原领取的优待证。遗失或损坏优待证可申请补领,属损坏的,需交回原优待证。
1、申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的,需向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相关资料。
2、各村、居委会收到申领半免《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的申请后,填写《广州市老年人领取优待证登记表》,汇总后加盖村、社区居委会公章送街道办事处审核;
3、镇社会事务办审核汇总后,加盖镇社会事务办公章送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核;
4、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核后,汇总送市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办理时限
老人证并不是随到随办,而是有时间限制的,每年只有三次的办理时间,(申领、换发、更正和补领):
第一期:当年4月30日前符合首次申领、换领办证年龄条件和需要更正、遗失补领的,于上年11月1日至10日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1月中旬领证。
第二期:当年8月31日前符合首次申领、换领办证年龄条件和需要更正、遗失补领的,于当年3月1日至10日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5月中旬领证。
第三期:当年12月31日前符合首次申领、换领办证年龄条件和需要更正、遗失补领的,于当年7月1日至10日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9月中旬领证。逾期未登记的转到下一期办理。
办理费用
新办证人员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