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丢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申请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期间等情形,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注:补领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1、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2、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原件(申请人签名)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申请人签名)
1、提交的申请,将于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受理,请记录申请成功后产生的流水号,以便信息查询
2、申请通过后,邮政人员将提供上门收取服务
3、受理成功后您将收到以下证件:机动车驾驶证
注意: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使用伪造、变造资料办理业务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车管部门有权收缴其牌、证,撤销驾驶许可并公告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电话:87220001
广州车管所黄埔区分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电话:87220001
广州车管所海珠分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电话:87220001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参考)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邮政速递费: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