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根据国发〔2012〕37号、粤府办[2012]90号、粤联公路[2021]127号等文件要求:从2012年国庆节开始实施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一)重大节假日范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二)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三)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核载人数为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四)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全省已建成通车的全部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机场高速公路也实行免费通行。
(五)免费通行方式: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车辆,在免费通行时间范围内行驶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车道入口不发卡(无需拿卡),出口免费通行;ETC小客车可正常行驶ETC车道,计费为零。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