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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别名:中山三院/中山三/中大三院
  • 三级甲等 综合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就医指南

就医流程

一、挂号须知:1.初诊患者及无新信息卡者请先办理新信息卡(卡号是10位数字),办卡时请出示患者的身份证、省/市公费、医疗证、医保卡、老年证、军官证等相关证件。旧的信息卡可以到挂号处办理退卡。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选点患者请带小一寸照片、身份证及医保卡到挂号窗口办理选点手续。无病历的患者请在挂号窗口购买广东省统一病历。有新信息卡的患者可持信息卡到任意挂号窗口挂号,6~9挂号窗口为快速挂号窗口。1号楼3、5、7楼也设有挂号窗口。预约挂号患者可直接到预约取号窗取号。2.简易门诊:患者可直接持门诊新信息卡到简易门诊刷卡开药,交费时补扣2元挂号费。(备注:简易门诊只能开大内科系统药物、验单和检查单)3.急诊挂号在3号楼一楼,24小时挂号4.1号楼门诊大厅挂号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7:00~17:007:30~16:307:30~11:30挂当天及第二天所有门诊号(感染科、肝脏外科除外)17:00~20:3016:30~20:3011:30~20:30挂当天夜诊号及第二天所有门诊号(感染科、肝脏外科除外)5.6号楼门诊挂号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7:30~12:307:30~11:307:30~11:30挂当天及第二天所有感染科、肝脏外科门诊号14:00~17:0014:00~16:30挂当天下午及第二天所有感染科、肝脏外科门诊号6.特诊医疗门诊挂号:在1号楼四楼东侧特诊医疗门诊接诊台直接挂号。预约咨询电话:020-85253231、020-852532517.免费预约挂号(提前1~7天):(专家号、专科号及普通号)预约挂号:请参考指南第二点备注:电话预约必须报出患者的门诊信息卡号(卡号是10位数字),预约挂号成功后,请患者按时持信息卡到医院挂号窗口交钱取号。如未按约定时间取号,信息系统会将该预约号作废,该号将会在挂号窗口挂出。8.挂号限就诊当日、当次有效9.伤残军人(凭伤残军人证)和年满60岁以上的广州市老年人(广州市老年证)实行挂号优先、优惠政策,各类挂号费用均减免1元。对现役军人、享受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站涉核军队退役人员等实行优先挂号。对持速诊证的患者,实行挂号优先。挂号优先窗口设在门诊大厅6号挂号窗口。10.各挂号窗口不分科挂号,专科、专家开诊时间以当日挂牌为准。11.存档病历封面备有小卡片二个,请注意卡片使用说明。二、挂号收费标准:(包括挂号费及诊金)简易门诊2.00元/人次,普通门诊4.00元/人次,专科门诊4.00元/人次,副高职称专家门诊7.00元/人次,正高职称专家门诊9.00元/人次,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名专家门诊:51元/人次。病历:每本1.50元;新信息卡:每张2.00元。三、门诊开诊时间:上午:周一至周日:8:00~12:00下午:周一至周五:14:30~17:30周六:14:30~17:00公众假期特别通知四、门诊诊病程序:挂号后请持挂号单、门诊病历到就诊科室接诊台,由护士安排依次就诊。五、门诊收费:1号楼1、3、4、5、6、7、8楼层均设有收费窗口,患者可持电脑打印的处方就近交费。如CT、MRI等影像检查申请单,请先到3号楼放射科登记处审核,然后再到各收费窗口交费。6号楼1楼收费处仅为感染科、肝脏外科患者收费。3号楼1楼收费处为仅为急诊收费。3号楼4楼收费处为仅为体检、内镜、放射检查收费六、门(急)诊自带病历使用注意事项:1.凡在我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特殊科室留档的病历除外)。2.病历封面的个人资料由患者亲自或委托他人填写。就诊时,患者及/或家属提供病史应真实,如因不真实提供病史而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患者自负。3.各种化验检查单、影像检查报告单请患者及时贴在病历本中以防遗失。4.就诊后请妥善保管病历本,复诊带回,以免发生因病历资料不详而影响诊断和进一步治疗。如感不适或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来院复诊。5.诊疗后如果医生未写有关记录,患者有权要求其填写。

先进设备

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医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香港市民最信赖中国内地医疗机构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医保报销

我院可开展的指定慢性病种15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种病种享受统筹待遇。一、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须知1、经医生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本市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参保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社保卡或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3、出示有效医疗保险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因参保人昏迷等原因不能出示的,家属或其他陪同人员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4、参保人应当配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入院、出院标准及住院管理规定。符合出院标准不按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5、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可转往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6、参保人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可再入院治疗。7、住院治疗连续时间每超过9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8、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负担以下费用:(1)自费费用;(2)自付费用(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保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3)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4)共付段自付费用;(5)超过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照以下标准确定:(1)职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600元;(2)退休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8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6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120元;(3)参保人员每次住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连续住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4)参保人员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需重新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付起付标准。

检查须知

一、检查前三天不要吃过多油腻,不宜过量饮酒。勿食猪肝、肥肉、猪血等食物。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二、检查前一日保持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2点以后完全禁食。三、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检查当日不要停药。四、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做膀胱、输尿管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五、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无性生活史的女性不宜做妇科检查。六、为了保证照片质量,请您检查当天不要穿印字印花、带有金属扭扣或饰品的衣服、文胸,勿穿连衣裙,最好穿无扣棉织上衣,已确认或怀疑怀孕的女性,不要做X线检查。七、做肛门直肠指检前请排空大便,以方便外科医生做肛门直肠指检。八、做大便常规检查者,应在检查前3天避免食猪肝、猪血、瘦肉等,以免出现大便隐血假阳性结果。

出入院须知

住院指南一、办理入院1、请您务必带齐医保卡或公费医疗证、记账单,身份证原件到6号楼一楼出入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2、入院资料填写须与本人有效证件一致,以免影响您的各种报销手续。3、按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或联银均可。交费后妥善保管好按金单,出院结帐时需凭该单办理。二、探视探视时间:周一~周五下午15:00~21: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上午10:00~12:00时,下午15:00~21:00探访时不要多人一次进入病房,并请尽量低声说话;学龄前儿童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患者不宜进入病房探视。三、订餐1、请在“住院收费处”(6号楼一楼)购买餐卡,切记与黄色押金单一起妥善保管,以便办理出院时使用。每天有订餐员到病房订餐。2、如果医生护士没有特别向您交待饮食,你可以从食谱中选择适合您吃的饭菜;特殊病种如糖尿病、肾病等根据医生开出的饮食订餐。3、如出院时餐卡内有余额,可退费。四、陪护1、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每位患者只能留一名陪人。如家属无法陪伴,我院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护工,可提供多种形式的陪护服务,请和护士联系。2、为了不影响医疗和护理工作,请勿自带沙滩椅、陪人床等睡具,如有需要,可向所在病区租赁陪人床。3、请自觉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禁止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言语。4、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五、病房安全1、病房为公共场所,请勿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提电脑、手机、首饰、钱包等)进入病房,随身财物在睡觉、冲凉或离开病房时请注意保管,提高警惕,避免被盗。2、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病区;病房禁止明火;严禁高空抛物;请勿自带电器,以免影响医疗用电。3、请不要相信陌生人向您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和药物等,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六、请假住院期间未经同意不能擅自离开病区,医保病人严禁请假,如确需外出者需填写《住院病人特殊情况临时请假条》经值班医生签名同意后,交值班护士方可离开,返回病房时,应向值班护士报到。七、出院结账流程接到出院通知→持入院押金收据(黄色纸条)→办理出院手续(6号楼一楼住院收费处)→取出院带药(7号楼一楼大厅)→持出院通知单返病区→交护士站→取回出院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办理出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7:00;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八、复诊1、出院后请您按时服药和锻炼,定期到门诊复诊。2、“实名制免费预约挂号”为您提供无偿服务。【网上预约】医院网址:www.zssy.com.cn;【微信预约】添加微信号公众号“广州健康通”;【电话预约】12580;95169;4006677400;【现场预约】1号楼、6号楼门诊大厅一楼。九、健康教育本院定期有面向各类患者、社会群众的健康教育讲座,您可留意门诊、住院楼、医院官网的通知。详情请拨打020-85253076。十、“温馨提示”1、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通过“住院收费处”收取,病房医护人员不会向病人收取现金,如发现收取现金的行为,应向当值医生护士报告,慎防受骗。2、本院为”无烟医院”,院内禁止吸烟,为了您的健康,请您不要在病房吸烟,谢谢您合作!

公交线路

公交:岗顶(406路;|夜17路;|夜19路;|夜23路;|夜25路;|夜34路;|夜38路;|夜41路;|夜43路;|夜46路;|夜47路;|夜48路;|夜51路;|夜68路;|夜9路)brt岗顶(b10路;|b12路;|b13高峰快线;|b16路;|b1快线;|b1路;|b20路;|b21路;|b25路;|b27路;|b2a路;|b2路;|b3a路;|b3b路;|b3c路;|b3路;|b4a路;|b4b路;|b4路;|b5快线;|b5路;|b6路;|b9路)华师附中(b10路;|b11路;|b17路)地铁:华师(地铁3号线);岗顶(地铁3号线)
详细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 医院总机:020-85253000咨询电话:020-8525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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