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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Guangdong Communication Polytechnic 简称:“广交院” 所在地:广州 院校代码:10861 类型:工科类/文科类/理工类/理科类/专科

省示范性高职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3+证书招生计划2020-02-14
2020年3+证书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面向中职毕业生面向退役士兵学制学费(元/学年)选考证书1交通运营管理111536410英语证书、会计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土木工程证书、计算机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车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焊工、模具工、汽车维修工、机床装调维修工、电工、铣工、制冷工、钳工、锻造工、铸造工、防水工、混泥土工、钢筋工、架子工、保育员、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烹饪证书、护理证书、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2物流管理60352503报关与国际货运60352504会计60352505会展策划与管理1115352506国际贸易实务60352507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60364108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6036410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553641011汽车制造类503641012汽车营销与服务50352502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科技校区)703641013工程机械运用技术203641014新能源汽车技术503641019电子商务(华侨校区)503641020会计(华侨校区)503641021国际贸易实务(华侨校区)503641015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5536410电工证书、电子证书、计算机证书、电工16移动通信技术903641017物联网应用技术903641018计算机网络技术955364102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科技校区)553641025计算机网络技术(科技校区)553641022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华侨校区)5036410英语证书、计算机证书、美术基础证书23机电一体化技术(华侨校区)5036410英语证书、会计证书、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化学证书、旅游证书、土木工程证书、计算机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美术基础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车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焊工、模具工、汽车维修工、机床装调维修工、电工、铣工、制冷工、钳工、锻造工、铸造工、防水工、混泥土工、钢筋工、架子工、保育员、护士执业证书、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0电气自动化技术55536410注:以上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情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招生专业校区分布2020-02-14
学业考类型序号招生专业校区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清远校区2工程测量技术清远校区3建筑工程技术清远校区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清远校区5工程造价清远校区6交通运营管理清远校区7物流管理清远校区8报关与国际货运清远校区9连锁经营管理清远校区10会计清远校区11会展策划与管理清远校区12国际贸易实务清远校区13电子商务清远校区1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清远校区15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清远校区16高速铁道工程技术清远校区1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清远校区18智能交通技术运用清远校区19航海技术花都校区20轮机工程技术花都校区21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花都校区22港口与航运管理清远校区23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花都校区24机电一体化技术清远校区25电气自动化技术清远校区26工业机器人技术清远校区27汽车制造类清远校区28汽车营销与服务清远校区29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清远校区30新能源汽车技术清远校区31软件技术清远校区3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清远校区33移动通信技术清远校区34物联网应用技术清远校区35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清远校区36计算机网络技术清远校区3+证书序号招生专业校区1交通运营管理清远校区2物流管理清远校区3报关与国际货运清远校区4会计清远校区5会展策划与管理清远校区6国际贸易实务清远校区7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清远校区8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清远校区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清远校区10电气自动化技术清远校区11汽车制造类清远校区12汽车营销与服务清远校区13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清远校区14新能源汽车技术清远校区15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清远校区16移动通信技术清远校区17物联网应用技术清远校区18计算机网络技术清远校区19电子商务(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20会计(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21国际贸易实务(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22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23机电一体化技术(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2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科技校区)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25计算机网络技术(科技校区)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2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科技校区)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自主招生序号招生专业校区1连锁经营管理天河校区2电子商务花都校区3机电一体化技术花都校区4电气自动化技术花都校区5工业机器人技术花都校区6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天河校区7软件技术天河校区8电子商务(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9会计(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1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11机电一体化技术(华侨校区)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12计算机网络技术(科技校区)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三二分段序号招生专业校区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天河校区2物流管理天河校区3会计花都校区4电子商务花都校区5智能交通技术运用天河校区6航海技术花都校区7轮机工程技术花都校区8机电一体化技术花都校区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二年制)天河校区10软件技术天河校区11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天河校区12计算机网络技术天河校区五年一贯制序号招生专业校区1航海技术花都校区2轮机工程技术花都校区详情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学考招生计划2020-02-14
2020年学业考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业考文科学业考理科学制学费(元/学年)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110364102工程测量技术3050364103建筑工程技术--11036410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110364105工程造价5080364106交通运营管理75 63 364107物流管理70 48 352508报关与国际货运78 34 352509连锁经营管理72 40 3525010会计115 50 3525011会展策划与管理115 50 3525012国际贸易实务97 42 3525013电子商务90 75 352501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20803641015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10303641016高速铁道工程技术2085364101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95653641018智能交通技术运用20703641019航海技术--1203641020轮机工程技术--1003641021船舶电气工程技术--503641022港口与航运管理100803641023国际邮轮乘务管理50203641024机电一体化技术501603641025电气自动化技术601503641026工业机器人技术301193641027汽车制造类321383641028汽车营销与服务36793525029工程机械运用技术24923641030新能源汽车技术221033641031软件技术--170364103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203641033移动通信技术301003641034物联网应用技术--1553641035数字媒体应用技术70703641036计算机网络技术306036410注:以上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情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计划2020-02-14
2020年自主招生招生计划二级学院专业名称计划数运输与经济管理学院连锁经营管理59电子商务59机电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35电气自动化技术15工业机器人技术15汽车与工程机械学院工程机械运用技术30信息学院软件技术28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电子商务(华侨校区)60会计(华侨校区)6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华侨校区)60机电一体化技术(华侨校区)60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计算机网络技术(科技校区)65备注:1.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均以省考试院招生目录公布为准。2.华侨校区位于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科技校区位于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3.除自主招生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软件技术、会计(华侨校区)、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华侨校区)、机电一体化技术(华侨校区)、计算机网络技术(科技校区)专业学制为2年制以外,其他招生类型专业学制均为3年。详情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2020-05-28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节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录取规则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 收费标准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咨询第十三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6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邮政编码:510650 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 邮政编码:510800 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4号(广东省职业教育城)邮政编号:511510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迎龙路481号 邮政编号:510520 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18号邮政编号:5106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及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第十六条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考生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高职自主招生的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招生专业具体证书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包括以下证书: (一)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E级及以上证书; (二)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三)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五)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一节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节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第三节 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面向中职生) 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四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 第二十五条 考核方式 根据报考专业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技能考核采用实操方式。 第二十六条 考核时间与地点 本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详见本校招生网,考生分别到对应的地点参加考试,报考集团办学专业的考生到对应的中职学校参加考试。 第二十七条 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 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出现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低于文化基础满分值4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有以上三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第二十八条 高职自主招生考生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本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本校招收免试中职生专业及免试考生获奖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九条 高职自主招生考生成绩公示 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三十条 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备案 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可报考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根据《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等有关文件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6及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无癫痫、病理性晕厥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国际游轮乘务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60cm、癫痫、病理性晕厥的考生慎重报考。城市轨道运营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60cm、色盲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色盲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 第三十三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本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基础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五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600-1500元/生?学年,根据宿舍级别按实收取。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年颁发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按报到当天统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考试类型考生,分数达到本类型的优秀评选比例范围,可获得新生奖学金。如出现总分同分,则按总分排位依次进行排序。 学校设有助学金,除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另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合作企业在学校设立了企业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以及奖学金设立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述、咨询 第三十九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述 接受纪律监督与信访的联系部门如下: 监察纪检部门联系人:丁老师 监督电话:020-87025345 传真:020-87024651 电子邮箱:jsc@gdcp.cn 申述工作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20-87024621 传真:020-87024621 第四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20-37236028 传真:020-37236028 电子邮箱:zsjyc@gdcp.cn 学校网址:http://www.gdcp.cn 招生网址:http://zs.gdcp.cn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于2019年12月17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详情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章程2020-05-2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教考函〔2019〕5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代码:8880023第五条 学校地址: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邮政编码:510650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 邮政编码:510800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4号(广东省职业教育城) 邮政编号:511510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迎龙路481号邮政编号:510520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18号 邮政编号:510650第六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专业学习地点:清远校区、花都校区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十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并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方案,编制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对象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 “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五章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收费标准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招生专业学制计划学费标准(元/学年)住宿费(元/学年)专业要求航海技术五年80前3年:3800后2年:6410650-1500根据《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等有关文件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或裸眼视力达到4.6及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无癫痫、病理性晕厥病史,请考生慎重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五年80 第六章 报名和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全省统考报名时间与办法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取消现场确认环节,统一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2-25日;发放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一)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 “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gz)进行网上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二)填报报考信息1. 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按粤招办普【2020】3号相关要求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报名系统提示完成诚信确认后,进入《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中逐项填报个人信息。符合报考地报考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还需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2. 上传个人资料按报名系统提示采集和上传个人相片,同时上传以下考生资格审核材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和母亲页(或监护人页)、本人页,如有重复、缺少可省略);(3)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0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0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4)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流水、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三)确认填报信息1.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及成功上传个人资料后,要认真核实《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表》中填报的各项内容,补填漏(错)输信息,尤其应逐字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志愿、考试地点等信息。2. 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登录密码、密码保护和考生报考信息在报考信息确认前都可以多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3. 报考信息确定无误后,在系统上点击“信息确认”,完成报名。《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表》一经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报名号和个人登录密码,以便日后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4. 考生务必保证上传资料完整性,上传资料将作为我校录取审核依据,上传不完整者,视为报考资格不合格并取消录取资格。(四)缴纳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已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资格审核表》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流水、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12日到网上报名选定的文化课考点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选择我校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在6月12日按上述要求,到我校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第十八条 全省统考考试费用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按收费标准每科25元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共75元。第十九条 全省统考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2. 考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就近考点(招生院校)参加文化课考试。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第七章 考试科目及内容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全省统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第二十一条 全省统考考试内容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第八章 录取规则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六公开”和“六不准”,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录取办法全省统考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按照英语、数学、语文科目顺序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二十七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第二十八条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按文件规定,全省统考考生被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三十条 根据《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等有关文件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或裸眼视力达到4.6及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无癫痫、病理性晕厥病史,请考生慎重报考。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录取资格审查第三十二条 经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我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审核环节(现场确认),改为在网上报名环节中增加上传个人资料信息的内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完整个人资料。考生上传的个人资料,将作为招生院校录取审核依据,个人资料上传不完整者,视为报考资格不合格并取消录取资格。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我校将对新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对比、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察纪检部门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 020-87025345 传真:020-87024651电子邮箱:jsc@gdcp.cn信访工作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20-87024621 传真:020-87024651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 020-37236028 13580468576(叶老师)传真:020-37236028五年制招生咨询QQ群:429870459电子邮箱:zsjyc@gdcp.cn学校网址:http://www.gdcp.cn 招生网址:http://zs.gdcp.cn 第十二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解释,若与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3 日 详情
广东高校宣讲会在线报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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