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产前检查定点医院能否可以更改?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 小编:晓荧 时间:2023-07-11 来源:广州12345政务官网

一、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各种外周血DNA产前诊断等诊疗项目是否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畴?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分为两种方式。

(一)在广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如下医疗费用,参保人(含符合条件的含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工残职工与退休延缴人员)与符合条件的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以下简称未就业配偶),出示身份证与社保卡等医保就医凭证,直接享受报销,相关费用记账处理。

1.参保人与未就业配偶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且发生在选定医疗机构的产检费用;

2.参保人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分娩、终止妊娠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受产检选点医院限制);

3.未就业配偶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且发生在选定医疗机构的分娩、终止妊娠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二)在非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如下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参保人与未就业配偶需先自费结清,然后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零星报销,相关报销金额将在审核结算后打入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1.经批准在异地就医,或本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医疗费用;

2.未就业配偶已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发生在非产前检查选定医疗机构的分娩、终止妊娠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3.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未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处理的生育医疗费用。

 例如:参保人李女士,2017年1月开始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每月均按时足额缴费,2021年11月办理了在广州市A医院前台办理了就医确认手续,则后续产检凭身份证与社保卡等医保就医凭证,直接在医院记账处理,分娩或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以在广州市B医院直接出示就医凭证,费用记账处理。无需前往各医保分中心。

 参保人张女士,2018年4月开始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每月均按时足额缴费,2022年2月未办理就医确认的情况下,在广州市C医院分娩,可凭身份证与社保卡等医保就医凭证,直接在医院记账处理,无需前往各医保分中心。产检费用应在分娩后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参保人赵先生,2019年12月开始参加广州市生育保险,每月均按时足额缴费,2021年6月其未就业配偶王女士,在广州市医保中心南沙分中心办理了产检检查就医确认,选定医疗机构为广州市D医院,则王女士在D医院产生的产检与分娩等相关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记账处理。如王女士因急诊等原因未在D医院分娩,在F医院分娩,则应在分娩后携相关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报销。

孕妇外周血DNA检查等诊疗项目是否生育保险报销范畴,因各种DNA检查项目(包括外周血检查、羊水穿刺检查等)种类繁杂,可检查项目较多(例如21-三体、各种基因突变等)部分属于可以报销的,部分属于不能报销的,单纯按外周血DNA产前诊断或产前检测无法判断是否可以报销,如果是广州产检,参保人可携清单至产检医疗机构咨询,异地产检,参保人需持清单与病历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咨询。

保胎费用属于医保报销范畴,不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二、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住院是否需要支付住院起付标准?

未就业配偶待遇支付有上限,很多待遇不如户籍地居民医疗保险,能参加户籍地居民医疗保险的,应尽早参加。

未就业配偶生育住院待遇按《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条“(三)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四)生育保险基金对未就业配偶发生的门诊和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限额,参照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应定额标准执行。”的规定执行。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未就业,且未参加并享受其他医保待遇。如参保男职工与未就业配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也可先凭承诺办理,由各医保分中心核实。

 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无需支付住院起付标准,但应在产检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前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如未及时办理的,相关待遇将受影响。

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支付限额为广州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测算数据颁布执行,动态调整。

三、产后42天回院检查是否可以报销

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287号令)第十三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生育的医疗费用不包含产后42天回医院复查费用,因此,产后42天回院检查不属于生育保险可支付的医疗待遇,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单位正常缴纳社保费或单位补缴社保费的情况下,参保人到生育选定医院产检或分娩被告知生育保险被冻结,不能记账。如何申请开通生育保险待遇及自费医疗费如何报销?窗体顶端

(一)如单位按时足额缴费,遇生育保险冻结的:

1.请联系医院医保办查询或到医保分中心查询;

2.查询后,若为生育保险险种暂停状态,仍可正常就医;如原选定医院拒绝记账的,可向医院医保办或所属医保分中心反映,核实情况后予以补记账。

(二)如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广州市医保中心将根据补缴情况与最新政策规定对参保人待遇进行处理,如参保人在补缴完成一周后仍未开通待遇的,可直接联系各医保分中心查询办理。对超时补缴生育保险不能支付的,相关待遇将由单位承担,请各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窗体底端三、窗体顶端

五、分娩、流产或引产后因有残留需要再次进行清宫手术,清宫术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一)分娩后出现的组织残留,在分娩住院期间行清宫术的,其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畴;出院后再行清宫术的,其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

(二)流产或引产后因组织残留行清宫术的,其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

(三)药物流产后需要行清宫术的,可申请流产或引产待遇,不可同时申报药流与流产/引产。

以上情况为大致处理原则,每位参保人就医情况不同,具体报销以各医保分中心查阅病历等资料后根据政策作出。

六、生育保险参保人分娩前是否需要选点?选点后是否必须在选点医疗机构分娩?未选定医疗机构,或选定后未在选定医院就医,发生费用如何报销?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应在确诊妊娠后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以下简称就医确认手续)

(1)用人单位上月已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或规定期间内补缴的在职职工。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当月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4)当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退休延缴人员。

(5)当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残职工。

(6)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当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

a.参保男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上月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或按规定补缴。

b.男职工未配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参保人员办理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后,应在选定医疗机构产检,分娩、终止妊娠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则不受此限制,可在广州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待遇。

(二)参保人员需要异地就医的,根据就医地不同,分为省内跨市就医与省外就医,其中省内跨市就医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处理;省外就医的,可在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时,在表格备注栏备注就医地,或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外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凭资料向广州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三)参保人员已办理产检检查就医备案手续,但从未在选定医疗机构产检,在其他医疗机构产检的,可在分娩后携全部产检资料至各医保分中,按未按规定就医情形报销,报销限额标准为定额标准的60%。已在选定医院产检,未办理改点手续,前往非选定医院产检,产生费用将不予报销。

参保人员未办理产检检查就医备案手续,已在医疗机构产检的,可在分娩后携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同样按未按规定就医情形报销。

综上所述,产检需要定点就医,本地分娩、引产流产与实施计生手术不需定点就医,直接凭身份证、社保卡等就医凭证在广州市任一一家有生育保险资质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异地产检、分娩、引产流产与实施计生手术的,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例如:跨省就医-

参保人李女士,需要在广州市A医院产检,在江西省x市x医院分娩,则李女士可以在A医院前台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时,在申请表中填写就医地,由医疗机构在办理时将信息同步上传医保中心处理,或者李女士也可以办理A医院就医确认,同时办理医保的异地就医,选择就医地为江西省x市,两种方式选择一种,办理完成后,李女士可在分娩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分娩费用的报销手续。

 参保人王女士,需要在广西省x市产检,广州市A医院分娩,则王女士需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办理异地产检,申请表中填写就医地,并注明需异地产检、广州分娩,办理完成后,王女士可在广州市A医院直接凭身份证、医保卡等就医凭证分娩,分娩后携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产检费用的报销。

 参保人刘女士,需要在湖南省x市产检分娩,则刘女士需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办理异地产检,申请表中填写就医地,并注明需在该地分娩,办理完成后,刘女士可在分娩后携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产检分娩费用的报销。

 参保人张女士,需要在甘肃省x市产检,陕西省x市分娩,则张女士需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办理异地产检,申请表中填写就医地,并注明需产检与分娩的具体就医地,办理完成后,张女士可在分娩后携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产检分娩费用的报销。

省内跨市就医-

参保人王女士,需要在佛山产检分娩;参保人周女士,需要佛山产检广州分娩。王女士与周女士可通过穗好办APP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后,凭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所选定的佛山市医院就医即可。周女士产检后需至广州医院分娩的,在广州医院前台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分娩费用也可正常记账。王女士如因急诊原因需要在广州分娩的,也可直接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广州的医院直接记账

   参保人张女士,需要在广州A医院产检佛山分娩,应在A医院前台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需要前往佛山分娩前,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佛山医院凭身份证与医保卡直接记账生育医疗费用。例如张女士预产期为1月10日,张女士1月6日离开广州前往佛山,预计第一次就医是1月7日,则在1月7日就医前办理完成生育异地就医即可。

参保人李女士,需在佛山产检江门分娩,则需先办理佛山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在分娩前,再次提交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将生育地更改为江门。

注:1.目前生育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限省内开通该项服务的医疗机构。您生育就医的医院是否开通该项服务,可咨询当地医院。未开通的,您也可以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但相关费用需在结算后向广州医保各分中心申请报销。

  2.省外生育就医,目前不能直接结算,仍需按原操作办理生育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或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相关费用在结算后向广州医保各分中心申请报销。

  3.广州市将按省统一部署,逐步完善生育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因此相关操作可能会有细节调整,广州市医保中心将按最新政策及时通知,请留意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渠道。

七、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转院转诊费用如何报销?

已办理异地产检和(或)异地分娩的参保人,如因病情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治的,在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时,须一并提供原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相关证明。

 二二 例如参保人曾女士,已办理浙江省A市异地产检与分娩手续,因病情需要、居住地变更等原因,需要转诊至浙江省B市就医,则曾女士正常就医即可,分娩后携资料(病情需要的携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居住地变更的携情况说明)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产前检查定点医院能否可以更改?怎么办理?

参保人在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期间,原则上不得改变产前检查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如属于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或疫情原因,确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按如下方式办理:

 (一)因病情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由选定医疗机构提出转院;

 (二)因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根据变更医疗机构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办理,具体见如下示例。
示例:

例:王女士原选定广州产检,因居住地变化需将产检就医地改为深圳,则王女士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穗好办APP选择“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上传新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与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个人意见”栏说明:因居住地变更为深圳市,申请将就医地变更为深圳,产检医院变更为深圳市xx医院”即可

李女士原选定天河某医院产检,因疫情,或居住地变更,需更改产检医院为番禺区某医院,则李女士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穗好办APP选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产检就医区域暂选择“广州市外”,上传新的《申请表》在“个人意见”栏说明:“因居住地变更为番禺区,申请变更产检医院”。办理完成,医保中心将终止李女士在天河医院的产检选点记录,并发送短信给李女士,李女士就可以重新选择产检医院了。(穗好办办理时需注意,产检地选择异地产检,不要选择广州产检,其中产检选定医疗机构名称可直接填写“改点”,异地就医区域选择任何区域即可。)

张女士原选定佛山产检,因疫情需将产检就医地改回广州,则张女士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穗好办APP选择“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业务情形选择“业务注销”,并上传个人承诺书或《申请表》,说明“因居住地变更为广州市,申请变更产检医院办理完成,医保中心将终止张女士异地就医记录,并发送短信给张女士,张女士就可以重新选择产检医院了

刘女士原选定兰州产检兰州分娩,已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因居住地变更、疫情等原因需要广州产检,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穗好办APP选择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上传新的《申请表》在“个人意见”栏说明:“因居住地变更为广州市,申请变更产检医院”。办理完成,医保中心将终止刘女士异地就医备案记录,并发送短信告知刘女士,刘女士就可以重新选择产检医院了。(穗好办办理时需注意,产检地选择异地产检,不要选择广州产检)

陈女士,原选定深圳市A医院产检,也准备在深圳分娩,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并在A医院产生了产检费用,因居住地变更,需改为深圳市B医院产检,则陈女士需要重新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说明原因,再次上传申请表(请在申请表写明,原已办理异地就医,因居住地变更需要改点)。

注:生育保险产检要选点,分娩是不用的,分娩除本地要改为异地需要线上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外(如果属于急诊也不需要提前办理手续),异地改本地,或本地想换一间医院分娩的,都不需要额外办理手续,直接出示卡去医院记账就可以了。

省内异地生育与省外异地生育可以都选择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区别在于省内异地办理完成后可记账处理,省外异地就医办理完成后需零星报销。

、对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发生参保身份在职工参保、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之间转变的参保人,是否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继续通过已办理的就医确认手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职工或失业人员参保身份转变为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的、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参保身份转变为参保职工或失业人员的,需重新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其他的参保身份转变则无需重新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

十、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如在产检时(或分娩前)需要流产,如何就医才能享受待遇?

已办理就医确认的参保人,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流产手续可享受报销。情形有如下:

(一)已办理本地产检的参保人,如需流产的,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直接记账。

(二)已办理异地产检及分娩的参保人,在异地选定医院流产的,费用可以零星报销,按定额报销。

(三)已办理本地产检、异地分娩的参保人,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本地医院进行流产,费用直接记账。如在异地分娩医院流产(含门诊、住院)的,费用可以零星报销,按定额报销。

(四)已办理异地产检、本地分娩的参保人,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本地医院进行住院流产,相关费用直接记账。在异地产检医院流产(含门诊、住院)的,费用可以零星报销,按定额报销。

、生育保险参保人选择产检分娩均为异地的,但因单位为异地分支机构,户籍又属异地等情况,产检分娩可否各选一家医院进行?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并选择异地产检和(或)分娩后,原选定的异地医院名称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前往医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参保人选择不同异地产检分娩,在产检前办理产检地的就医确认手续,前往异地分娩前,可提交申请,将就医地更改为分娩地即可。

、领取失业金期间孕妇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人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按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就医管理与待遇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单位发生变更后,已办理生育就医凭证是否需要变更及待遇是有会有影响?

已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的生育参保人,即使参保人单位发生了变更,参保缴费未中断,则已办理的就医凭证不需要变更,参保人可继续在原选定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哪些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哪些属于医疗报销保险范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纳入的。

  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受疫情影响,单位迟缴生育保险费,如何就医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工作的通知》之规定,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延缴政策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用人单位在该时间节点后迟缴纳的,相关生育保险待遇,各医保分中心将按政策予以处理。

各用人单位,应尽快缴纳医保费,保障职工生育待遇,如超时补缴生育保险不能支付的,相关待遇将由单位承担,请各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广州市医保中心将根据最新政策,对生育保险待遇进行调整,请各用人单位留意。

、什么是生育保险医疗费用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简称“生育零报”或“生育零星报销”)?

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含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下同)经批准在异地就医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未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处理的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生育零报的方式领取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根据报销类型的不同,又分为"产前检查费用支付"、“生育费用支付”与“计划生育费用支付”三个政务服务事项,参保人申请二个以上(含二项)项目的,只要填写一张申请表,有重复资料(例如病历资料等)只需提供一份,不需重复提交。

例如参保人小林,申请产前检查费用支付与生育费用支付,可只填写一张申请表,选择“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或“生育费用支付”任一一项提交资料即可。

、发生需要办理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后,怎么办手续?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办理手续?

(一)参保人员发生符合生育零报范围的费用后,可先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报销所需资料,并网上在线申请,待申请通过后再根据回复信息递交资料办理。

对于符合邮寄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各医保分中心将短信通知参保人EMS配送发票至各分中心前台进行办理(除发票外,其他资料一般不需要邮寄,具体邮寄资料等详见分中心所发短信通知),收到相关短信的参保人,可0到场办理。如因材料不全或显示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邮寄材料的,仍需现场提交。具体请按网上预受理后相关短信提示办理。

对于提供发票为财政部门电子发票,且上传资料符合条件,可清晰判断参保人应享受待遇类型的,各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子件为参保人办理手续,无需到场。具体办理情况,按分中心指引为准。

 参保人也可直接携资料至各医保分中心咨询办理。

(二)生育零报所需资料详见知识库工单《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支付审核》

(三)生育零报申办时限:

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生育零报费用,可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各医保分中心申请报销。

十八、生育零报办理完后,报销的钱没有到账账该如何办理?如何查询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报销金额?

1.市民发现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仍未到账的,市民可根据零报受理回执计算是否已到时限(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如未到时限,请耐心等待。

2.如需查询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报销金额,市民可持受理回执、身份证到原受理报销的医保分中心打印《广州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报销住院费用的,总费用栏列出的是受理金额,生育基金栏列出的是拨付金额;报销产检费用的,费用合计栏列出的是受理金额,生育基金支付金额栏列出的是拨付金额。

十九、生育零报无法提供发票原件怎么办?

以下两种情形可提供相关资料替代发票原件。

(一)发票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任一材料)以及个人承诺书(需说明发票丢失的相关情况,并承诺未用于其他报销用途)。

(二)因涉及他方责任,发票原件被他方(包括公检法部门、商业保险机构等)收取用于赔付参保人他方责任的,可提供加盖发票收取部门公章的发票复印件。

二十、生育零报的时候发现医院出具病历与发票(如时间)不一致,该怎么办?

根据病历管理与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历资料的姓名、时间必须一致。如果因医院原因导致病历时间错误,可由医院重新出具或在原资料上进行更正并加盖公章。

二十、生育零报可以委托代办吗,要提供什么资料?

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件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书与介绍信可通过申请表“单位/个人意见栏”直接写明同意委托来代替,不需另外出具。 

二十、办理生育零报手续后,多久才能拿到钱?在报销过程中没有参保了,会不会报销不到呢?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申报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按规定审核后,应当由生育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在30个自然日内拨付给参保人员,原则上通过社保卡服务银行拨付到参保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凭证中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需进一步核实的,申报医疗费审核拨付时间可再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生育零报业务以参保人费用发生时间的参保状态及缴费情况为准;办理报销后停保的,只要享受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不影响当次报销业务的办理。

注意:上述工作日是指医保经办机构内部的审核结算时间,不包括医保协议银行的拨付时间。

二十、申请生育零报的费用,是报到哪个卡里呢?

生育零报的医疗费,原则上通过社保卡服务银行拨付到参保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凭证中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即“金融账户”);参保人持有社保卡的,应及时办理金融账户的激活手续,可直接支取报销费用;参保人仍持有医保卡未申领社保卡的,需至医保卡服务银行网点柜台支取。

二十、(参保人已死亡或费用由单位垫付等)申请生育零报的费用可不可以拨到其他卡或账户里呢?

生育零报原则上通过社保卡服务银行拨付到参保人员医保卡或社保卡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即“金融账户”)。属于以下情形的,可提供相关资料修改拨付账户:

(a)参保人已终止参保且医疗保险凭证账户销户(遗失或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可由参保人(或其监护人或法定继承人)提供现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也可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个人意见”栏填写承诺),将医疗费拨付到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其它银行账户;

(b)参保人死亡且医疗保险凭证账户销户(遗失或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需拨付到遗产继承人银行账户的,应提供有关公证书(如果继承人有多个的,须指定其中一人作为收款人)及继续人(或指定收款人)现场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将医疗费拨付到指定银行账户。

(c)参保单位为参保人垫付医疗费的,由参保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拨付申请以及参保人本人签名确认的声明书(也可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个人意见”栏填写声明),可将医疗费拨付至单位账户。

(d)定点医疗机构因政策规定等特殊原因为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由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拨付申请以及参保人本人签名确认的声明书(也可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个人意见”栏填写声明),可将医疗费拨付至医疗机构在市医保中心登记的医疗费结算账户。

(e)因客观原因不能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及不能回广州提取个人零报账户资金的异地就医人员,可提供参保人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书面申请(也可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个人意见”栏说明详细原因),拨入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开立的其他银行账户,开户行应为医保协议银行。


其他地区生育保险资讯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