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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等能否用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结婚 小编:子尤 时间:2022-11-01 来源:广州12345政务官网

电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等能否用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广东省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等证件证明原件(集体户口首页为加盖户口保管单位印章复印件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年修订)第三条规定,“(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不适用该法该规定,电子身份证、电子户口本、电子结婚证、电子离婚证等不能用于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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