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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办事指南

交通 小编:管理员 时间:2022-11-03


   一、事项名称

  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单位)

  二、申领依据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

  三、申请条件

  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登记不满1年的,自注册登记当月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共计1万元以上;

  (二)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或者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三)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中上一年度在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在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3亿元,并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

  (四)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当年新注册登记企业,在本市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或者新开工3亿元以上商业投资项目,且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经指标管理机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核实。

  四、所需材料(以下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

  (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1.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

  3.单位授权书;

  4.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二)大额投资企业(非当年注册):

  1.经办人身份证;

  2.单位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参照注意事项六、七操作);

  4.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额投资企业(当年注册):

  1.经办人身份证;

  2.单位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投资合同或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备案材料;

  4.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1.经办人身份证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2.涉及单位授权书和相关材料须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固话)。3.法人身份需提供准确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4.如申请人为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则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

  五、办理流程

  (一)增量指标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自行登录指标调控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进行注册(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进入用户中心后,点击增量指标“填报20XX年申请”处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获取申请编码。大型投资类企业按系统提示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系统。

  2.窗口申请

  不具备上网条件或须现场签认的,请致电020-83512333服务电话预约后,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注册后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间节点

  当月8日(含)前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当期增量指标配置。当月9日之后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次月增量指标配置。需要撤销或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申请的,请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含)之前提出。(申请中小客车指标竞价,则需留意当月上述网站公布的《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相关指引。)

  (三)修改申请信息操作

  如需修改增量指标申请类型、配置方式以及其他申请信息的,须先登录上述网站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取消申请”,然后再点击“申请20XX年指标”,按系统提示进入下一步,可对普通车摇号、节能车摇号、普通车竞价等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操作,单位修改申请信息后,原来的申请编码会发生改变。(指标类型即指:普通车指标或节能车指标;配置方式即指:摇号或竞价)

  (四)审核结果查询

  每月8日(含)前提出的申请,自当月23日起,登录上述网站,进入用户中心,点击“申请表”后,就可以查询摇号或竞价资格审核结果。

  (五)复核申请

  申请人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指标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将其纳入下一期配置。复核申请有网上复核或窗口复核两种方式。

  (六)摇号、竞价时间及结果查询

  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当月增量指标配置,竞价在每月的25日进行,摇号在每月的26日进行,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将在竞价和摇号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录上述网站进入用户中心查询或凭有效申请编码致电020-83512333服务电话查询,也可携带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指标业务窗口进行查询。

  (七)有效申请编码保留期限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

  (八)打印指标证明文件

  已竞价成功或摇号中签取得指标的申请人,可以登录上述网站进入用户中心下载打印,或者致电020-83512333服务电话预约后,携带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营业执照)、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打印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打印,须留意《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相关指引。)

  六、注意事项

  (一)1个编码每期配置只能对应1种增量指标类型和1种指标配置方式。

  (二)申请人前往指标窗口办理业务,须携带所需材料原件,申请表及单位授权书需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三)办理流程所涉及系统操作指引,应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有疑问,请致电服务电话020-83512333、020-12345咨询。

  (四)参与竞价的申请人除按本《办事指南》要求外,还须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的要求。

  (五)增量指标有效期12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应在指定官网使用PDF文档方式打印,便于现场核对。

  (七)非当年注册登记大额投资企业,在系统提交申请后需现场登录广州市统计局官网,核实上一年度累计投资额。

  (八)当年注册登记大额投资企业申请,需由指标管理机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核实,请留意审核进度。

  (九)税款是指单位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含“营改增”前缴纳入库的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总额,不含费、滞纳金、罚款、退税和代扣代缴税款。具体缴纳税款的数额以税务机关确认为准。

  (十)单位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固话),所需材料不能有效说明情况的,以窗口要求为准。 

  七、收费标准

  申请人办理该项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参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的,请详细阅读当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内容。

  八、咨询方式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以登陆指定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或拨打服务电话020-83512333、020-12345咨询。

  九、服务监督电话

  020-12345

  十、办理机构

  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

十一、受理窗口


附件: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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