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如何申请天河区低保?

日常办事 小编:嘉美 时间:2024-04-18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1、天河区关于低保如何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委托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核对。


2、天河区关于哪些情况不能享受低保?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核对发生时,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超过当地24个月低保标准。

       (三)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含住宅、公寓)总计超过1套(栋),或名下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含商铺、车库(位)等)。

  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途不动产,且拥有泥砖房、父辈以上留下祖屋且申请家庭成员不作居住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

  (四)名下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除外)。

       (五)名下有商事登记信息。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商事登记信息,属于无雇员的夫妻小作坊、小卖部(专营高档烟酒和奢侈品的除外),以及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参加当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公司等经济组织的,可申请复核,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视为无商事登记。

      (六)申请人家庭自费安排家庭成员出国留学、自费出国旅游,以及其他支出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水平的;

   (七)家庭财产在核对时间段发生较大变化,但无正当理由的;

   (八)上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天河区关于低保金如何发放?

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保障金额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入户调查及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4、天河区关于低保有什么义务?

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发生变化,应在1个月内主动向街道办事处申报或在核查中主动提供相关情况。
      3.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受理、初审、审批的工作人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家庭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主动如实报告,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备注在册。
      4.保障对象在户籍迁移之日起30日内,应同时主动报告迁入地、居住地、原户籍地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其他地区低保资讯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