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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 (非本市户籍人员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本人申请存在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工作人员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临时救助时,应当按照所申请的类型,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应的材料。
日常办事 嘉美|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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