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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业务系统提交以下原件的扫描件:1、营业执照(货主是企业的);2、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货主是其他组织的);3、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经办部门:广州市公安局审批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12345
适用范围(全市/某区):全市
期限:长期
主要关联单位:无
其它说明:无
日常办事 晓荧|2024-05-07
交通 嘉怡|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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