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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教育局业务

教育 小编:嘉美 时间:2024-01-19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单位名称:增城区教育局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指导学校的档案、保密工作;承担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组织撰写教育志书、年鉴、大事记等史料性材料;统筹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教育扶贫与对口支援以及“双拥”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二)基础教育科

  负责中小学校管理工作的监督信访等;负责管理和指导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思想宣传工作、德育工作、科技教育、国防教育、普法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拟订本区基础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实施;牵头拟订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的布局,负责审核学校的开办或撤销相关材料;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和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指导、管理教育系统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对社会的规范用语用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负责学校团队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指导学生社团建设;负责学生扶困助学工作。

  (三)职业和民办教育科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负责规划和调整幼儿园的布局的调研并提出建议;按权限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核;协助办学团体做好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开展民办教育和社区教育科研工作。

  (四)组织人事科

  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作和教职工的聘用、调配、奖励;组织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考核、聘用和解聘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的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教职工工资报审和统发,组织和指导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以及有关劳资福利工作;负责教职工请假和出国(境)审核、呈报;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人事档案的管理;指导退(离)休教师管理工作;参与处理教师队伍中的违纪事件。

  (五)财务基建科

  负责教育经费的财务汇总、统计、本级经费核算和教育统计管理;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核算、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和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开发小区的教育配套设施;指导、检查、督促基层的校园规划、校舍建设及维护修缮管理;负责对学生奖学助学等资金管理和教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补贴的日常管理;会同计划部门编制教育事业计划;负责本区捐资办学财务管理。

  (六)监察审计科

  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局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教育行政监察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对所属学校的财务、财经法纪的内部审计监督和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负责处理教育系统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

  检查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对镇街领导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化管理建设和提高;提出教育工作建议,供行政部门参考;负责相关合同、协议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法律咨询工作;指导学校依法治校和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参与干部考察、教育评先工作。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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