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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学期末结束前两周时间内,提交孩子广州市户口本、家长广州市房产证明或其它有效合法居住证明(如街道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在原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全国学生学籍信息表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对应原招生地段学校提交转学申请,由教育局在天河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日常办事 晓荧|2024-04-22
教育 嘉怡|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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