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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继承公证是否必须在房产所属地公证处办理?

房产证 小编:liping 时间:2023-09-25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继承、赠与均不强制办理公证。未办理继承、赠与公证也可办理继承、赠与登记,具体参考我局 (十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过户—继承登记)、(十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指引(过户—赠与登记)。赠与、继承公证不必在房产所属地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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