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西路第一小学是荔湾区区一级学校,位于广州老城区.占地3898平方米,现有27个教学班,教职员工72人。学校拥有一个“团结、进取、廉洁、务实、创新”的领导班子和一支“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教风严谨、务实进取”的教师队伍。近年,教师队伍中被评为南粤优秀教师、市优秀教师、区教学特色教师、荔教新星的教师共10人。 我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市一级学校评估方案作为参照标准指导办学,走特色兴校之路,形成了“关注环境,持续发展,培育绿色文明人”的办学新理念。多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广东省绿色学校”、“广州市绿化示范学校”、“广州市绿化先进单位”、“广州市爱国卫生模范单位”、“荔湾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先进集体”、“荔湾区文明单位”、“荔湾区家庭教育先进单位”、“荔湾区环境教育先进单位”、“荔湾区红领巾示范学校”。争创广州市一级学校是我们办学的新目标新追求。 近年来,学校在各级领导部门的支持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创建更加优质的学习环境。学校有电脑室、图书室、自然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劳技室、舞蹈室等11个符合规范的教学功能室和标准游泳池,还建起了“水滴石穿”、“小花园”、“天台生物园”、“小小农科园”、“儿童小乐园”、“绿色长廊”、“环境教育画廊”等,校园种植花木100多种,绿化覆盖率达58%。校园四季常绿,美丽、幽雅的校园熏陶着师生的心灵。 多年来,学校坚持走“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绿色教育之路,把环境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确立了“关注环境、持续发展,培养绿色文明人”环境教育科研课题,坚持绿色教育在学校,绿色行动在家庭,绿色活动在社区,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社区的教育效果,形成了学校的办学特色。 在改革和实践中,教师队伍和学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获得了宝贵的经验。东风西路第一小学的全体教职员工在素质教育的大潮下,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将以无限的勇气开拓教育的新局面,为培养新世纪的绿色文明人不懈努力。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82号,您可以坐车到和平新村、和平新村(板栗酥饼)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B3A路、527路机电技工学校班车、广55路万科四季花城班车、广夜54路、B3C路、广283路班车、215路、夜21路、夜96路、夜30路、夜18路、夜16路、B3路、290路、283路、276路、256路、253路、229路、114路、80路、62路、62A路、46路、705路、12路、4路、521路班车、高峰快线61路、305路支线、B3B路、夜95路、夜59路、夜45路、夜19路、夜3路、527路、521路、486路、305路、268路、261路、198路、196路、134路、88路、55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风雨亭小食店、聚友美食、My Dear Pizza(广雅店)、YASO沙拉(西华店)等;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 电话:%u0030%u0032%u0030-%u0038%u0031%u0039%u0033%u0031%u0035%u0037%u0039
2013广州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招生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第一小学招生简章
一、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1、12、13日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能提交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详见附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于 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带小孩到指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小孩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1、居住地房产证;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
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家长及小孩在本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四)实际在本区居住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1、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实居地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
3、《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以上情况除适龄儿童在本区的居住地为父或母的完全房产外,均需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可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等,没有工作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四、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没有广州市常住户籍而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1、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监护人的计划生育证明;
5、《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五、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9日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6、17日进行,届时家长持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安排在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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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杂费:
普通生 278 借读生 778
距离:38米
地址:东风西路76号广州市飞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停车场(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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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4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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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风西路与西场立交桥交叉口北50米停车场(荔泉大厦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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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岸路92号南源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