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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简称:“广州现代学院” 所在地:广州 院校代码:13912 类型:综合类

  •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05-29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12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660号邮政编码:510663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六条  本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与岭南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本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岭南师范学院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岭南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美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九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第三十一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三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 148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1580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 16500元/生·学年;校企合作专才班专业学费 18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4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1、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2、符合条件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3、符合条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4、符合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5、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专科新生。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6、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7、部分专业设有企业订单班,学生可在订单班内获得企业的学习资助;8、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9、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1、对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12、省内民办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专科学生减免5000元学费(不含住宿费),省财政补助学校每人每学年5000元;13、考上全日制高校的少数民族专科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14、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资助标准分别为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15、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22325918传    真:020-22325955电子邮箱:gzxdzsbgs@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gzmodern.cn招生网址:http://zsb.gzmodern.cn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联 系 人:冯鲜监督电话:020-22325930传    真:020-22325955电子邮箱:fengxian1882519@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详情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2017-06-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12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660号,邮政编码:5106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高职“3+证书”及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高职“3+证书”类、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专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以考生排位先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英语。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第二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美术类术科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先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4800元;文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38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1、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8000元/人·学年);2、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3、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4、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5、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6000元/人·学年;6、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7、部分专业设有企业订单班,学生可在订单班内获得企业的学习资助款;8、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9、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可获得国家学费补偿8000元/人·学年;退伍士兵高校复读生可获得国家学费资助8000元/人·学年;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可获得省财政教育资助7000元/人·学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联 系 人:胡建民监督电话:020-22325961传    真:020-22325961电子邮箱:GZxdjc1A304@126.com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22325918传    真:020-22325955电子邮箱:GZxdzsbgs@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gzmodern.cn招生网址:http://zsb.gzmodern.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7年1月10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2018-06-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0号)有关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12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660号;邮政编码:5106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进行分类录取。广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须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普通高考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专业录取时,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以考生排位先后择优录取。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和志愿顺序,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以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第二十三条  报考普通高考、“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4800元;文科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38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5500元;校企合作专才班学费每生每年17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44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1、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获得8000元/人·学年);2、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3、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4、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5、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6000元/人·学年;6、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7、部分专业设有企业订单班,学生可在订单班内获得企业的学习资助款;8、学院设有勤工俭学岗位,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9、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可获得国家学费补偿8000元/人·学年;退伍士兵高校复读生可获得国家学费资助8000元/人·学年;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可获得省财政教育资助7000元/人·学年。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委员会、监察室联 系 人:冯鲜监督电话:020-22325921传    真:020-22325921电子邮箱:GZxdjc1A304@126.com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325918传    真:020-22325955电子邮箱:GZxdzsbgs@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gzmodern.cn招生网址:http://zsb.gzmodern.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1月11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08-05-21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23路、503路、515路、503路A、404路公共汽车可直达学院。第三条 学院代码:13912第四条 办学性质:民办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三年制)第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第九条 学院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以培养大专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适应能力训练,侧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采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进行以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第十条 学院始终贯彻“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办学指导思想,履行“立足广州,服务珠三角,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培养全面发展,技能突出的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矢志将学院建设成为以工科为主,文、经、管、艺术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第十一条 学院实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及“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并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条件。第十二条 学院的专业设置主动适应广州及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需求,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工商管理系、商务英语系等5个系,22个专业方向。第十三条 学院面向普通高考考生招生,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1000元/学年,汽车运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9800元/年,其他专业89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第十四条 学院属于第三批专科B线,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第一专业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经考试合格,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2008年5月1日起在本招生年度内执行。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橄榄公园东面一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61034798 62843568 传 真:020-61399268 网 址:http://www.gzmodern.cn详情
2009年招生章程2009-04-20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23路、503路、515路、432路、404路公共汽车可直达学院。第三条? 学院代码:13912第四条? 办学性质:民办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三年制)第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第九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条 学院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以培养大专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适应能力训练,侧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采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进行以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第十一条 学院始终贯彻“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办学指导思想,履行“立足广州,服务珠三角,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培养全面发展,技能突出的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矢志将学院建设成为以工科为主,文、经、管、艺术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及“毕业生推荐就业制度”,并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条件。第十三条 学院的专业设置主动适应广州及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需求,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工商管理系、商务英语系等5个系,26个专业方向。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普通高考考生招生,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2500元/学年,汽车运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11000元/学年,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专业98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年。第十五条 学院属于第三批专科B线,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第一专业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经考试合格,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2009年5月1日起在本招生年度内执行。?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橄榄公园东面一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61034798? 62843568 传 真:020-61399268 网 址:http://www.gzmodern.cn?详情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0-05-1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12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林路南一号,邮政编码:510663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属于第三批专科B线。?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学校属于第三批专科B线,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第一专业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美术类专业招生特征要求,不招色盲色弱。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12500元/学年,汽车运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11000元/学年,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专业98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年。?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条? 在校期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优秀生奖学金。第三十一条? 采取分期缴费、勤工助学等措施。第三十二条? 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方式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办公室联 系 人:李维东、骆海梦监督电话:020-22325928传 真:020-22325989电子邮箱:gzmodern@126.com第三十四条? 学院北校区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林路南一号学院南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橄榄公园东面一号邮政编码:510663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0-22325918,22325993传 真:020-22325955网 址:http://www.gzmodern.cn?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0年4月1日由院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2010年5月1日起在本招生年度内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详情
2011年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1-04-18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12第五条 学院北校区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林路南一号,邮政编码:510663学院南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橄榄公园东面一号,邮政编码:510663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属于第三批专科B线。??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学校属于第三批专科B线,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第一专业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在填报学院志愿且文化课及术科分成绩上线考生中,按照文科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因专业技能的特殊要求对考生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理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汽车运用技术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经贸类: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外语类:商务英语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采取分期缴费、勤工助学等措施。第三十三条? 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方式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联 系 人:唐方来 陈立立监督电话:020-22325961传 真:020-22325961电子邮箱:gzmodern@126.com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0-22325918,22325993,22325958传 真:020-22325955电子邮箱:gzmodern@126.com学校网址:http://www.gzmodern.cn招生网址:http://zsb.gzmodern.cn?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1年4月1日由院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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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路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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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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