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广州大学

[切换城市]
广州站> 广州教育> 广州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信息

广东工业大学

英文名:Guang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简称:“广东工大”,“GDUT” 所在地:广州 院校代码:11845 类型:工科类/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211工程省属重点大学卓越计划
  • 广东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6-04-18
广东工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布点项目为篮球、足球、乒乓球。我校男子篮球队参加中国大学生篮球超级联赛获得三届全国总冠军,女子篮球队多次获得省联赛冠军,足球队连续三年获得广东省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乒乓球近几年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多次获得团体及个人前三名。为了保持学校竞技体育的持续发展,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201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计划与招生项目(一)招生计划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0-50-50-110-100-9备注: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视生源测试情况和运动队组队需要确定,宁缺毋滥。(二)招生项目1、个人项目: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2、集体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二、报考条件及要求(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且不超过22周岁(以2016年8月31日计算),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中查询,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三)考生报名参加的测试项目必须与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四)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三、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2月15日;(二)报名方法登录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b.gdut.edu.cn/,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打印报名表。(三)报名材料1、加盖所在中学或单位公章的《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2、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3、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整本复印)。4、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信息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于2016年2月16日前(以寄出地收件时间为准)使用EMS快递邮寄至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料),邮编:510006。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四)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日期:2016年2月21日。四、测试流程(一)现场报名1、需携带材料: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保险单据等所需材料原件;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2、时间:2016年2月26 日(13:00—17:00);3、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体育部;4、缴纳报名测试费200元/人;5、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6、办理准考证。(二)测试时间:2016年2 月27--28日;(三)测试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园体育场馆;(四)测试项目:篮球、足球、乒乓球;(五)测试内容1、篮球:分为身体素质和技术两部分,身体素质部分包括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技术部分包括一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投篮、全场比赛;2、足球:Z字型绕杆射门、12部位颠球、踢准、5~20米×5折返跑、比赛;守门员专项测试内容:23米踢准、5~20米×5折返跑、手抛球、踢远、脚步移动及扑、接球。3、乒乓球:技术运用(比赛)、综合技术(搓拉攻)、专项素质(定时移动)。(六)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由: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占60%)、考评组专家评分(占10%)、考生高中阶段比赛成绩(占20%)和教练组评分(占10%)综合评定组成。五、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分为统考、单独考试两种形式。(一)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单独考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文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六、录取政策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测试合格名单须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确认,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网站http://zsb.gdut.edu.cn/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在我校投放在学生所在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内填报。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分为三类,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一)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极为突出,并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符合要求者,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数的20%。(二)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体育专项测试总评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数的30%。(三)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七、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二)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20-39322680,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体育专项水平和体检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五)凡我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八、监督与实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九、其他本招生简章由广东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咨询电话:020—39322681信访电话:020—39322692附件:广东工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考试内容、方法、标准与评分要求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16年1月19日详情
广东工业大学招生章程2008-05-19
一、学校概况全    称:广东工业大学(11845)校    址:大学城校园: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办学层次:省属本科院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邮政编码:510006电    话:020—39322681    39322680(传真)网    址:www.gdut.edu.cn二、录取规定1、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2、录取细则: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相关基础修习经历的考生,如化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有化学选修学分的考生。并且适当考虑相关科目分数,如理工科专业考虑数学、英语及相关选考科目,其他科类专业考虑英语及相关选考科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的,将予以退档。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录取没填报广东工业大学志愿的考生。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5、新生入学后,我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6、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7、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的广东省考生,在录取前需加试美术,加试成绩供录取参考。(加试安排:6月29日上午8:30开始在我校东风东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联系电话39322527)7号楼一楼报名,下午1:30开始加试素描。请考生自带铅笔、橡皮、画夹,纸张由学校提供。)8、对报考国防生的要求: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于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每一眼裸眼视力4.6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红绿色弱和明显的疤痕斑痕等。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10、国防生、艺术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长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查阅我校招生办网址。11、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三、收费标准1、学费:本科理工、外语类:4730元/学年;本科文史、财经、管理类:4180元/学年;本科艺术类:10000元/学年;专科: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专业5500元/学年,其他专科专业4500元/学年。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1500元/学年;东风路校区、番禺校区1200元/学年。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核定为准。四、学校奖、助学措施  奖学金分四类:(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5000元/人不等;(2)学业优秀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200元/人不等;(3)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干部奖学金、体育奖学金、实践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4)国家、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十多项;(5)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团活动的优秀者。    助学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1)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2)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3)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4)国家、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若干项。五、毕业  学生毕业,由广东工业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编:5100062、电    话:020—39322681     39322682     39322680(传真)3、网    址:www.gdut.edu.cn4、电子邮箱:zsb@gdut.edu.cn 详情
广东工业大学招生章程2009-04-21
??一、学校概况全??? 称:广东工业大学(11845)校??? 址:大学城校园: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办学层次:省属本科院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邮政编码:510006电??? 话:020—39322681??? 39322680(传真)网??? 址:www.gdut.edu.cn二、录取规定1、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2、录取细则:录取专业时,优先录取具有专业相关基础修习经历的考生,如化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有化学选修学分的考生。并且适当考虑相关科目分数,如理工科专业考虑数学、英语及相关选考科目,其他科类专业考虑英语及相关选考科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的,将予以退档。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录取没填报广东工业大学志愿的考生。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5、新生入学后,我校以英语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6、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7、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的广东省考生,在录取前需加试素描,加试成绩供录取参考。(加试安排:请考生带身份证、准考证于6月28日上午8:30开始在我校东风东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联系电话020-39322527)7号楼一楼报名,下午1:30开始加试素描。自带铅笔、橡皮、画夹,纸张由学校提供。)8、对报考国防生的要求: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每一眼裸眼视力4.6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红绿色弱和明显的疤痕斑痕等。9、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10、国防生、艺术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长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查阅我校招生办网址。11、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三、收费标准1、学费:本科理工、外语类:4730元/学年;本科文史、财经、管理类:4180元/学年;本科艺术类:10000元/学年;专科: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专业5500元/学年,其他专科专业4500元/学年。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1500元/学年;东风路校区、番禺校区1200元/学年。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核定为准。四、学校奖、助学措施奖学金分四类:(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5000元/人不等;(2)学业优秀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200元/人不等;(3)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干部奖学金、体育奖学金、实践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4)国家、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十多项;(5)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团活动的优秀者。??? 助学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1)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2)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3)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4)国家、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若干项。五、毕业学生毕业,由广东工业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编:5100062、电??? 话:020—39322681???? 39322682???? 39322680(传真)3、网??? 址:www.gdut.edu.cn4、电子邮箱:zsb@gdut.edu.cn 详情
广东工业大学2010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0-04-26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工业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45第五条 学校地址大学城校园: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06;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政编码:510090;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邮政编码:510520;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邮政编码:511495。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工业大学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学校的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确定;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安排在第二批录取;联合招收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专科(高职)安排在第三批录取。?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工业大学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服从专业调剂,只在招生计划有空额的前提下,由学校择优调剂录取。第二十二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等级成绩要求:(1)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2)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高职)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3)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粤招〔2009〕27号)要求执行。第二十四条录取时对高考总分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优先次序有要求的江苏省等省外省份,对投档考生的录取方式为:先总分后等级。第二十五条加试及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调整专业。第二十六条报考国防生的条件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红绿色弱和明显的疤痕斑痕等。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广东省: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以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40%。省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取得当地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先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未被录取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第二十八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九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本科: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年473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每生每年4180元;美术类每生每年10000元。专科(高职):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每生每年1500元;东风路校区、番禺校区每生每年1200元。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核定为准。?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奖、助学措施:奖学金分五类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5000元/人不等;2.学业优秀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200元/人不等;3.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实践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4.国家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5.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十多项。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会团体的优秀者。助学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1. 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2. 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3. 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4. 国家、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若干项。?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监督电话:020-39322692传真号码:020-39322691电子邮箱:?jjb@gdut.edu.cn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20-39322681传真号码:020-39322680电子邮箱:?zsb@gdut.edu.cn学校网址:http://www.gdut.edu.cn招生网址:http://zsb.gdut.edu.cn?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于2010年3月23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2010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授权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详情
广东工业大学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1-04-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1845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06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政编码:510090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邮政编码:510520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邮政编码:51149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工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的国防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美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按生源省规定确定;文科类、理科类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录取;联合招收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专科(高职)安排在第三批录取。?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对高考总分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优先次序有要求的省份,对投档考生的录取方式为:先总分后等级。不录取没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102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粤招〔2011〕1号)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调整专业。 第二十四条?美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除外]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广东省考生先按广东省术科统一考试成绩(术科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广东省外考生先按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  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五条?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报考国防生的条件:参加2011年普通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红绿色弱和明显的疤痕斑痕等。?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本科: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年473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每生每年4180元;美术类每生每年10000元。  专科(高职):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 住宿费: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每生每年1500元,番禺校区每生每年1200元;东风路校区有每生每年750元、900元及1200元三个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核定为准。?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校奖、助学措施。  奖学金分五类:  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5000元/人不等;  2.学业优秀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200元/人不等;  3.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实践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金从5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  4.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5.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十多项。  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会团体的优秀者。  助学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  1. 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  2. 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 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 国家、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若干项。?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谭老师、康老师 监督电话:020-39322692 传真:020-39322691 电子邮箱:jjb@gdut.edu.cn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681 传真:020—39322680 电子邮箱:zsb@gdu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ut.edu.cn?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于2011年3月22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2011年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详情
广东工业大学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2-04-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18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06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政编码:510090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邮政编码:510520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邮政编码:51149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工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对高考总分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优先次序有要求的省份,对投档考生的录取方式为:先总分后等级。不录取没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4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2号)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调整专业。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与其他美术类专业分开排名。2、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3、其他美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没有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省份考生先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省份考生先按我校在当地省(市、自治区)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承认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本科: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年473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每生每年4180元;美术类每生每年10000元。  专科(高职):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 住宿费: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每生每年1500元,番禺校区每生每年1200元;东风路校区有每生每年750元、900元及1200元三个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核定为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奖、助学措施。  奖学金分五类: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不等;  2.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从200元/人~500元/人不等。  3.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十多项。  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会团体的优秀者。  助学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  1. 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  2. 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 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 国家、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若干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谭老师、赵老师 监督电话:020-39322692 传真:020-39322691 电子邮箱:jjb@gdut.edu.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681 传真:020—39322680 电子邮箱:zsb@gdu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u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于2012年3月15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2012年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详情
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3-05-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工业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06 东风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政编码:510090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邮政编码:510520 番禺校区: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邮政编码:51149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投档比例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八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时对高考总分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优先次序有要求的省(市,自治区),对投档考生的录取方式为:先总分后等级。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检索时先检索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检索该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高考总分相同时:高考总分有对应排位的,排位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总分没有对应排位的,比较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1号)要求执行。第二十二条 报考国防生的条件: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创新实验班的考生:要求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填报我校的专业志愿调整专业。第二十四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44IN2A20121214N),是我校与印度韦洛尔理工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创新意识的动画专门人才,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50%。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在国内属艺术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同时获得我校和印度韦洛尔理工大学两个学士学位。我校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印度韦洛尔理工大学授予动画专业理学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与其他美术类专业分开排名。2.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服装表演)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在我校有组织术科单独考试的省(市、自治区)按我校校考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没有组织单独考试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3.其他美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排名前6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分排名前4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们第二批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对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包装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每生每年 5160元;管理科学专业每生每年4560 元;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28000元。 其他专业: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年473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每生每年4180元;美术类每生每年10000元。  住宿费:大学城校区、龙洞校区每生每年1500元,番禺校区每生每年1700元;东风路校区每生每年750元、900元及1200元三个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核定为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学校奖、助学措施。  奖、助学金类别:  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从600元/人~2000元/人不等。  2.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标兵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校园文艺菁英奖学金,奖金从100元/人~500元/人不等。  3.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十多项。  另设多种奖项:奖励在全国、全省、全校的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学习竞赛、团学、社会团体的优秀者。  助学措施:学校采取如下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困难:  1. 新生入学期间开设“绿色通道”。  2. 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 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 国家、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若干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谭老师、赵老师 监督电话:020-39322692 传真:020-39322691 电子邮箱:jjb@gdut.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681 传真:020—39322680 电子邮箱:zsb@gdu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u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于2013年3月20日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主校区)、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1号(龙洞校区)
  • 电话:
    %u0030%u0032%u0030-%u0033%u0039%u0033%u0032%u0032%u0037%u0032%u0032
相关推荐
湖南航空工业职工工学院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