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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18〕6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开展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托育服务的机构、仅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方式提供培训服务、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培训的机构,设置标准另行制定。由于广东省相关设置标准并未制定公布,因此暂时无法受理上述范围的办学许可申请。经营除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课外培训机构,需要申请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需要到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现场申办,办事指南请登录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607844173874440102008001查看,路径广东政务网-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区审批局-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申请材料-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1式2份,表中应在相关...-空表下载(里面是收件清单)-示例下载(里面是模板)。设置标准请参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粤教策[20166号])文和工商总局 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文件。
申办的场地条件:200平方米以上;二次消防验收材料须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验收材料;
办理时间:材料齐全正式受理后90日内
咨询电话:
020-37690333、020-12345
咨询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301-305号
投诉电话:
020-12345
广州市天河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中心3楼301-305窗口
办公电话:020-37690333
办公时间:逢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位置指引:公交:可至天河软件园管委会站,途经公交车:355路、497路、494A路、494路、581路、776路、901A路、902路、903路、B26路、B4路 地铁:可至6号线高塘石站换乘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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