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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以及相关证件照片,具体所需材料、照片规格等要求已在区民政局网站婚姻登记办事指南(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G34085379)中公开公示。此外,拍摄拍照服务不属于婚姻登记处工作范围。为方便办事群众,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候登区设有自助拍照机,每人限拍一张,由办事群众自愿选择,建议办事群众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照片后再前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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