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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量指标申请途径
(一)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交申请,指定业务必须前往指标窗口提交申请的除外。)
1.登录指标调控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进行注册(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进入用户中心后,在增量指标栏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获取申请编码。
2.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按要求进行注册,查找广州市的“个人/单位增量指标申请”,选择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获取申请编码。
3.关注“广州交通”微信公众号,在“交通服务”中点击“中小客车指标业务”,按提示完成账号注册,选择增量指标申请,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获取申请编码。(备注:仅办理个人业务)
(二)窗口申请
不具备上网条件或须现场签认的,请致电服务电话020-83512333,020-12345(转接交通局摇号专家坐席)预约后,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注册后提出申请。所需材料见下方。
二、申请时间节点
当月8日(含)前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当期增量指标配置。当月9日之后填报并提交申请的参加次月增量指标配置。需要撤销或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申请的,请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含)之前提出。(申请中小客车指标竞价,则需留意当月上述网站公布的《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相关指引。)
三、修改申请信息操作(摇号改竞价,或者修改申请信息)
(一)网上申请操作方式
如需修改增量指标申请类型、配置方式以及其他申请信息的,须先登录上述网站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取消申请”,然后在增量指标栏点击“申请表”,按系统提示操作,可对普通车摇号、节能车摇号、普通车竞价等申请信息进行修改操作,最后点击提交申请即可。(1.单位修改申请信息后,原来的申请编码会发生改变;2.指标类型即指:普通车指标或节能车指标;配置方式即指:摇号或竞价)
(二)窗口申请操作方式
不具备上网条件或须现场签认的,请致电服务电话020-83512333,020-12345(转接交通局摇号专家坐席)预约后,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指标业务窗口办理修改申请信息操作。所需材料如下:
个人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有效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二)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提供军(警)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驻穗部队现役军人情况说明、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三)非本市户籍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四)已退休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有效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五)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有效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关于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说明或行政机关出具的公费医疗证、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六)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有效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七)持广州市人才绿卡人员:有效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市人才绿卡、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八)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有效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总部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确认说明、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九)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十)华侨:有效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三者选一)、机动车驾驶证、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十一)外国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十二)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人员:有效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说明、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单位所需材料
(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1.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
3.单位授权书;
4.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
(二)大额投资企业(非当年注册):
1.经办人身份证;
2.单位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参照注意事项六、七操作);
4.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额投资企业(当年注册):
1.经办人身份证;
2.单位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投资合同或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备案材料;
4.单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1.经办人身份证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2.涉及单位授权书和相关材料须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固话)。3.法人身份需提供准确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4.如申请人为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则需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护照翻译本。
注意事项
(一)1个编码每期配置只能对应1种增量指标类型和1种指标配置方式。
(二)申请人前往指标窗口办理业务,须携带所需材料原件,申请表及单位授权书需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三)办理流程所涉及系统操作指引,应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有疑问,请致电服务电话020-83512333、020-12345咨询。
(四)参与竞价的申请人除按本《办事指南》要求外,还须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的要求。
(五)增量指标有效期12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应在指定官网(http://tjj.gz.gov.cn/;在官网的最下面“统计联网直报(广东)的基层单位入口”)使用PDF文档方式打印,便于现场核对。
(七)非当年注册登记大额投资企业,在系统提交申请后需现场登录广州市统计局官网,核实上一年度累计投资额。
(八)当年注册登记大额投资企业申请,需由指标管理机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核实,请留意审核进度。
(九)税款是指单位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含“营改增”前缴纳入库的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总额,不含费、滞纳金、罚款、退税和代扣代缴税款。具体缴纳税款的数额以税务机关确认为准。
(十)单位授权书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固话),所需材料不能有效说明情况的,以窗口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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