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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黄埔区第三批人才住房分配方案(附申请入口)

住房保障 小编:guanxiang 时间:2022-11-03 来源:黄埔区人民政府
【导语】:2020年广州黄埔区第三批人才住房房源在哪?2020年广州黄埔区第三批人才住房申请对象有什么要求?

  【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10日9:00至2020年10月20日17:00

  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房源分5处,共1254套(间)。其中云升科学园公寓58套,萝岗和苑B区190套,佳兆业盛世广场580套,刘村新村84套(共297间),瑞东花园129套,具体情况见附件1。

  申请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和骨干人才。

  (二)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

  (三)港澳台青年,是指年龄范围18-45周岁的香港、澳门、台湾籍居民或在港澳台高校(详见《港澳青年实施细则》附件的高校名单)毕业并获得高等教育学位的内地居民(以申请时间为截止日期),品行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一国两制”,拥护祖国统一。

  (四)其他人才,指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

  【申请规定】

  (一)申请方式

  1.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申请;

  2.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由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提出申请;

  3.港澳台青年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每户家庭推选一名代表提出申请,一户家庭可申请一次。

  4.其他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若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则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住房的,父母或配偶父母需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2.申请人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为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当前未享受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购房补贴、住房补贴等货币形式住房补贴。

  3.港澳台青年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在申请时已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2)应在申请时已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4.其他人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

  (2)办公场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办医院、学校等机构不受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地域限制。

  5.申请萝岗和苑B区、佳兆业盛世广场,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为年龄在18至35周岁的单位在职员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在政法、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岗位超过3年的一线从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2)申请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6.申请瑞东花园房源,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

  (1)8月份完税证明(原件)

  (2)若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还需提供:

  ①民营企业证明材料

  ②中小企业证明材料(2019年年度完税证明、8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原件)

  以上资料若不提供,则视为放弃优先分配权。

  2.申请对象

  (1)高层次人才

  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2)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

  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3)港澳台青年

  ①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③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4)其他人才

  ①社保缴纳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原件);

  ②本人及其配偶(若已婚)、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明(申请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四)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1)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由申请对象登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http://rent.gddrcgzjt.com),按要求提交资料申请。

  (2)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需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先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注册,待员工登录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资料后,由单位住房专员对员工名单及资料进行审核,按要求提交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首页→服务申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注册及人才住房申请操作流程》。

  2.资格审核与分配

  由人才住房实施机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准入资格后,根据房源情况及申请人或单位意愿进行统筹分配。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准入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3.分配结果公布

  分配结果通过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由人才住房实施机构发放入住通知。

  4.签约入住

  申请对象根据通知要求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入住手续。由住房专员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签约,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缴交租金及双倍月租金保证金。入住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入住。

  5.补贴兑现

  (1)承租满一年的承租对象,凭一年的缴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2)租住不满一年退租的,结清租金后,于合同解除后的6个月内凭缴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分配原则】

  (一)高层次人才优先,即按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港澳台青年和其他人才顺序分配。

  (二)为致敬逆行者,感恩医护人员,萝岗和苑B区房源优先向医护人员分配;瑞东花园房源优先向港澳台青年分配;佳兆业提供200套、刘村新村提供30套(共100间)优先向中小、民营企业分配。以上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分配。

  (三)在按第(二)条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后,若有剩余房源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分配,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结合供需比例进行统筹分配。

  (四)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仅能申请1套(间)人才住房。当供小于求或房源户型面积过大时,原则上一套房屋内要安排多个员工居住。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其他规定】

  (一)瑞东花园由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承租人或承租单位直接与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二)具体计租日以入住通知为准,在入住通知规定期间未办理签约及缴纳租金等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分配结果。弃租或承租未满3个月退租的个人或单位,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人才住房申请。

  (三)承租对象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将依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四)租金补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连续计算。

  (五)《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第二批人才住房分配方案》中持续接受申请的刘村新村、云升科学园等房源按本分案执行,原方案即时失效。

  (六)已承租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办结人才住房入住手续之日起1个月内腾退原租住房源;逾期不退的,收回所承租的人才住房。

  【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才锐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云升科学园公寓咨询电话:18520281891

  萝岗和苑B区咨询电话:18142880534

  佳兆业盛世广场咨询电话:18148629974

  刘村新村咨询电话:18138796283

  瑞东花园咨询电话:020-31609784

  监督投诉电话:020-82151574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第三批人才住房房源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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