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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主要业务

日常办事 小编:liping 时间:2024-04-17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业务一: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又称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简称住户调查,是国家统计局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国和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开展的一项国情国力调查。

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中国公民均以住户为单位,在常住地参加本调查。目前广州市有1590户住户以日记账的形式,正在参与此项调查,为国记账。

    该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3045752)。

 

主要业务二:农民工监测调查

农民工监测调查,是国家统计局为准确反映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支、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要求,开展的一项国情国力调查。该项调查通过定期收集农民工相关信息,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从而制定科学的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工作,农民工监测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和抽中住户的所有住户成员。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外出从业人员及本地非农务工人员工作条件、收支情况、生活情况和社会保障情况;农村劳动力本地自营和创业情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调查小区人口、劳动力及举家外出情况等。该项调查通过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PAD)入户面访的方式开展调查,目前广州市有330户住户参与此项调查。

 该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83883991)。

 

主要业务三: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是国家统计局为全面及时反映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保障权益落实、城镇基本公共社会服务均等化、城镇落户以及社会融合等方面情况,客观准确监测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现状、变化以及与输入地城镇居民的一致性,为科学制定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开展的一项国情国力调查。

该项调查对象为居住在城镇地域范围内的农民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建立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制度,每年定期收集农民工在输入地的就业生活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基本情况,农民工就业、健康与医疗、居住条件、社会融合状况,未随迁的农民工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农民工子女教育情况,农民工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收支情况,以及农民工在城镇的定居意愿等。

该项调查主要采用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PAD)入户面访方式采集数据,通过PAD直接将原始调查数据上传国家统计局数据处理平台。目前广州市有450户来穗农民工住户参与此项调查。

该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3767993)。

主要业务四:粮食畜牧业统计调查

为了解广州市粮食、畜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按照国家统计局《粮食畜牧业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下述调查业务:

专业名称:1.粮食畜牧业全面统计;2.主要畜禽监测调查;3.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和对地抽样调查;4.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抽样调查;5.农作物实地调查;6.农户耕地流转情况调查。

调查范围和对象:粮食畜牧业统计范围包括全部涉农区、镇、村,以及辖区内全部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的粮食和畜牧业生产活动。

调查方式:包括全面统计和抽样调查,分为年报、季报、月报、生产季节报等。

调查内容:粮食作物生产情况,主要畜禽生产情况,农作物种植用地面积及单位产量,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等。

调查时间:每年末、每季末、每月末;粮食生产春播(早稻)为5月15日,夏播调查为8月10日,秋冬播12月20日;预计产量调查时点为作物收获前15日左右,放样实测产量调查时点为作物完全成熟待收前,非放样实测产量调查时点为作物收获时;耕地流转调查为每年11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上述调查数据除粮食畜牧业全面统计外,其余调查数据均不对外提供发布。

该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83045765)

 

主要业务五:采购经理调查

采购经理指数(PMI)是国际上通行的宏观经济监测指标,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针,为加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监测与预警能力,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和咨询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建立《采购经理调查制度》。

采购经理调查调查范围是制造业和非制造业法人单位以及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 调查对象是制造业企业的采购(或供应)经理,或非制造业企业主管运营的负责人或采购(或供应)经理;调查内容是制造业企业对企业经营、采购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情况的判断,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和采购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调查时间为每月22日至25日,通过网上直报或移动终端报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调查对象的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仅用于汇总分析整体情况等统计目的,不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该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3854201)。

 

主要业务六: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是评价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是强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广州市从200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调查范围为全市11个区; 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8-65周岁且居住在本市1年以上的家庭住户成员;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反映城市文明程度水平的“公共秩序”“市民素养”等方面;调查采取实地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在全市11个区抽取调查社区,在中选社区中抽取调查对象,每年共开展四期,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派出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调查对象的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仅用于汇总分析整体情况等统计目的,不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该项工作由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组织开展,其中入户调查部分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83881406)

 

主要业务七: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

为反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成长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建立《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制度》。

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对象是2014年3月至7月期间新设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调查内容包括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经济指标和问卷三个部分;由国家统计局抽取样本单位,各样本企业须在季后十天内完成数据填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调查对象的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仅用于汇总分析整体情况等统计目的,不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该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人:区女士,联系电话:83767136)

 

主要业务八:服务零售结构调查

为推算服务行业通过交易提供给其他单位和居民个人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服务活动价值总额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建立《服务零售结构调查制度》。

服务零售结构调查范围包括商务服务业等11个行业,调查对象为上述行业被抽中的企业法人单位。由国家统计局抽取样本单位,调查员通过对经营单位上门访问、填报问卷的方式获取数据调查每年开展一次,一般于2月至4月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调查对象的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仅用于汇总分析整体情况等统计目的,不向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该项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负责,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联系人:区女士,联系电话:8376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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