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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子导游证相关业务工作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导游证 小编:liping 时间:2024-04-23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内容

办理电子导游证相关业务工作流程 


 一、导游证新办工作流程:

申请人经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统一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该电子导游证。

1、申请:申请人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申请材料。旅行社或者导游行业组织先对导游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系统将申请送达我局端口。

2、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4、审批:审批人员即时审批,符合条件的,准予核准并换发导游证。

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查结论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6、送达:由市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电子导游证。

 

二、导游证等级变更工作流程:

申请人通过全国导游证等级考试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变更导游证等级。

 

三、导游证语种变更工作流程:

申请人通过全国导游语种考试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上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变更导游证语种。

 

四、导游证市内单位变更工作流程:

申请人与原旅行社解除劳动合同或与导游行业组织取消注册,与新的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行业组织注册,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申请单位变更,由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

 

五、导游证损坏换发工作流程:

1、属于旅行社的导游,由导游所在的旅行社提出导游证损坏焕发书面申请,加盖公章,与损坏的导游证一起递交我局,我局审核后进行换发;

2、属于导游行业组织的导游,由导游向所在的导游行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损坏的导游证交还,由导游行业组织进行审核换发。

 

六、导游证省内迁出工作流程:

申请人与迁出地旅行社解除劳动合同或与导游行业组织取消注册,与迁入地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导游行业组织注册,申请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进行申请,由迁出地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审核,再由迁出地文旅部门审核;由迁入地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进行初审,再提交迁入地文旅部门进行审核。

 

七、导游证跨省迁出工作流程:

申请人与迁出地旅行社解除劳动合同或与导游行业组织取消注册,与迁入地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导游行业组织注册,申请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进行申请,由迁出地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审核,再由迁出地文旅部门审核;由迁入地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进行初审,再提交迁入地文旅部门进行审核。

 

八、导游证异地迁入工作流程:

申请人与迁出地旅行社解除劳动合同或与导游行业组织取消注册,与迁入地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导游行业组织注册,申请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进行申请,由迁出地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审核,再由迁出地文旅部门审核;由迁入地旅行社或导游行业组织进行初审,再提交迁入地文旅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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