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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政业务可代办的情形

日常办事 小编:丽烨 时间:2024-04-23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办理户籍业务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申请。涉及全户迁移的,应由户主或被委托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户口簿补领应由户主本人申办,因户主无法到场办理或网上认证申办的,由户内成年人携带本人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委托书到公安机关办理。其他特殊情形,应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由窗口工作人员解答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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