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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领取营业执照流程规定

日常办事 小编:嘉怡 时间:2024-04-24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1、通过大厅窗口现场办理的变更(备案)及注销业务后领取营业执照、《准予变更(备案)通知书》或《企业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可无需预约,由营业执照经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收到材料凭据》到现场领取;如经办人已离职,需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收到材料凭据》到现场领取执照。

 

2、通过网上办理一网通变更(备案)业务、一网通注销业务的企业,网上申报时可自行选择“快递领取”“现场领取”,选择快递领取则通过EMS邮寄到付领取。

 

3、一网通企业“开业大礼包”:

需由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一窗通取”专窗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许可证、社保信息和银行预设开户账号办理结果等需从微信端一网通平台进入“e证通”下载。一网通办企业以短信通知为准,等待收到短信通知后方可前往软件路大厅领取。  

 

4、一网通变更(备案)登记业务:

1)选择领照方式,在平台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快递领取”或“现场领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2)交回旧执照。完成申请后申请人可登录一网通平台,进入“查询进度——办件状态”查看办理进度,当显示为“待打照”状态时,申请人需将旧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邮寄或窗口递交的方式交回登记机关(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8办公室,收件人:318办公室,电话:020-37690333)。(小提示:交回阶段发现旧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的,企业需出具情况说明,通过邮寄或窗口递交方式提交给登记机关。)

3)登记机关制证。收到旧营业执照后,准予行政许可的,登记机关将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等证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登记机关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4)领取证照。选择快递领取的,登记机关收到执照后将通过EMS邮寄到付方式寄出办理结果;选择现场领取的,无需预约,由经办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天河区软件路13号)三楼“领照”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5、一网通注销登记业务:

1)选择领取方式,在平台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可自行选择“自行销毁”、“快递领取”或“现场领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2)销毁或交回旧执照。选择“自行销毁”的,系统将自动生成承诺书,核准通过后申请人自行销毁旧执照;选择“快递领取”或“现场领取”的,完成申请后申请人进入一网通平台“查询进度——办件状态”查看办理进度,当显示为“待打照”状态时,申请人需将旧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交回登记机关我局收件信息:收件人: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收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中心三楼306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7690333)。(小提示:交回阶段发现旧执照正副本遗失的,企业需出具情况说明并通过快递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登记机关。)

3)登记机关制证。选择“自行销毁”的,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版《企业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选择“快递领取”或“现场领取”的,收到旧执照后登记机关将打印通知书。

4)领取办理结果。选择“自行销毁”的,经办人用个人账号登录一网通平台下载、打印通知书;选择“快递领取”的,登记机关收到执照后将通过EMS邮寄到付方式寄出通知书;选择“现场领取”的,无需预约,由经办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现场取“领照”号,按指引到“领照”窗口领取通知书。


其他补充:

1、决定不予受理的,将通知申请人凭《收到材料凭据》到我局取回申请材料。

2、决定予以登记的,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凭《收到材料凭据》领取营业执照。

3、领照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领取排队方式:在办理业务的大厅取“领照(现场)”号,等候叫号领取;亦可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上选择办理业务的大厅预约“领执照”号,排队领取。

5、通过一网通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业务,审核流程结束后,办理结果需市民进入“我的办件”查看。如遇系统故障显示空白,可拨打热线电话020-37690333咨询。

6、企业办理商事登记业务时:1)现场办理业务,受理员会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2)网上办理业务,均会有流程反馈至市民账号。 3)如市民现场办理的企业材料有缺漏或其他情况,受理员均会致电企业告知具体情况。

7、如企业通过一网通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注销登记,则需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按照网上提示邮寄至我局。

8、一网通变更核准通过后,若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了,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并提交情况说明,注明“XX企业办理一网通变更(备案)登记,由于XX原因遗失了营业执照正/副本,但未申请遗失补领登记。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并将会申请遗失补领备案登记,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将情况说明及遗失公告的截图一同交至领照窗口或者邮寄至登记机关,方能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9、一网通企业“开业大礼包”需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前往我局现场领取,不可委托他人领取(省外通办除外可邮寄营业执照)。一网通变更(备案)、一网通注销登记业务如选择窗口领取则需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前往我局现场领取,不可委托他人领取。

10、现场办理的,领照窗口常见问题处理

①委托代理人丢失收到材料凭据如何处理?

答:先核实到场领照的人是否是申请书里指定的委托代理人,确认是委托代理人的,且已在申请书的委托权限栏勾选同意委托代理人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由委托代理人在归档纸的备注栏里写明丢失收到材料凭据的情况,签字确认后再发放营业执照和核准通知书。

②委托代理人无法到场领取营业执照,是否可以委托其他人领取?

答:委托代理人无法到场领取营业执照,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场领取营业执照和核准通知书。也可以由公司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原委托代理人无法领照的具体原因,明确新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由新委托代理人凭收到材料凭据和新委托书领取营业执照和核准通知书。

11、一网通设立的,“跨省通办”仅限设立企业选择,若需邮寄,仅限于邮寄营业执照,不含公章;若需营业执照和公章(填写时无勾选“免费刻章”则无公章发放)同时领取,需凭以上手机短信和相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局现场领取设立大礼包。

12、一网通变更或设立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涉及以下境外人士的,请按照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原件到场领取:港台人士携带通行证原件;澳门及国外人士携带有效期内护照原件。

13、一网通变更、注销,填写邮寄信息时,请备注公司名称,以免寄错企业执照或遗失。如有多家企业的执照,请附上执照清单,方便我局工作人员核对数量。

14、一网通变更、注销,如使用同城送达的,一网通变更邮寄的执照由我局工作人员签收扫码,登记在表格,不能由快递员随意放置文件。同城送达的执照,请在9点后-12点前或13点后-17点前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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