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天河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资助

日常办事 小编:晓荧 时间:2024-06-24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1.学前教育:优先对在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市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给予1300元/生/年进行资助。

2.义务教育:广东省内或省外户籍在我区就读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按500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进行补助。

3.高中教育:①高中免学杂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国家级建档立卡学生(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以及持有广州市低保证、低收入证、特困供养证、特困职工证等相关证件的且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财政按每年每生250元(残疾学生3850元)进行补助。②高中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4.中职教育:①中职国家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按6000元/生/年。②中职免学费(补助到学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扶持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按每生每年3500元 (残疾学生3850元)。③中职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进行补助。

 

其他地区教育资讯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