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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建筑时间和房子拿地时间不同,怎么计算楼龄?

日常办事 小编:liping 时间:2024-09-06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新实施办法提高了二手房的最高贷款年限,我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正在办理中,是否可以按照新实施办法的规定调整贷款期限?

答:如尚未办理该笔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抵押登记的,借款人可以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修改贷款期限的申请;如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抵押登记时已经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了债务履行期限并备案了借款合同,故除非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撤销抵押再重新申请贷款,否则无法再修改贷款期限,如为组合贷款的,撤销抵押还需征得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和配合。具体贷款办理进度可咨询贷款受理网点。

二、我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中,是否也可以按照新规定将贷款期限调整到30年?

答:已发放的贷款是依据当时政策办理,借款人和公积金中心已通过借款合同约定了双方认可的贷款期限。根据民法典第509条的“全面履行”原则,借款人和中心都有义务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关于贷款期限的约定。此外,此类贷款发放时新实施办法尚未生效,故不适用关于贷款期限的新规定。

三、非普通住房如何理解?是同时满足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和套内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才是非普通住房,还是满足两个条件之一就是非普通住房?

答:同时满足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和套内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属于非普通住房。

案例:借款人A贷款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套内面积110平方米,则该房屋面积未超过普通住房标准。

四、网签合同建筑时间和房子拿地时间不同,该怎么计算楼龄?

答:公积金中心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以及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核查(评估)报告综合判断住房楼龄。其中“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房产证、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从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等。上述材料中,楼龄主要是依据建筑时间、测绘时间、核查(评估)等判定,不依据土地出让时间判定(即拿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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