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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业务

机动车 小编:假松 时间:2024-01-10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办理条件:

(一)已注册的机动车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机动车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业务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二、所需资料:

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更换后的机动车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更换后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纳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购税或免税信息可通过数据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凭证) 。

(七)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交强险信息可通过数据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或电子保单) 。

(八)广州市内具备机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未满两年的、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检且出厂后未满两年的以及申请注册登记前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无需提交)。

(九)属于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的,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以及重新签订的机动车抵押合同。

(十)代理人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业务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或电子委托(交管12123APP用户可进行电子委托)。 

三、办理方式:

实施机动车登记业务预约办理制度,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须提前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车管所或人工客服电话(020-12580)等途径预约,请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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