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附件: 1.离婚妇女递交《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时,需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 2.轮候中的离婚妇女若在申请时已申报婚姻状况为离婚及递交相关证明的,无需另行办理变更手续,但在参加意向登记时仍需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 3. 递交《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时不属于离婚妇女,轮候过程中离异的,应当自婚姻状况变动之日起1个月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报,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办理变更手续。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