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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以及国务院、省、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已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积分制入户、机动车登记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出入境证件、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和丢失补领、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的便利和公共服务。
居住证 思敏|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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