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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变更、注销、撤销业务
办理期限:对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法定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对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对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对股权出质撤销登记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 区政务服务大厅A区商事登记窗,办公电话:020-8274863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地点二: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9号南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政务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办公电话:020-32163303;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预约要求:需预约,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切换到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清单列表→其他服务,选择所需办理事项进行预约。
注: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名称或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3.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属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
三、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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