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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未列入注册范围的人员证书会不会失效?
不在注册范围内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不参加定期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按目前的政策仍然有效,相关人员今后仍可以使用其依法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此类人员到符合注册条件的岗位工作后,则需要执行定期注册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首次注册合格条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列入注册对象范围,并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以上的合同;
4.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人员申请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已进行首次注册),合格条件是什么?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的行为。一个注册周期内每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2.取得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一个注册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60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四、在培训机构工作,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要定期注册?
不需要。根据目前广州市的相关政策,培训机构不在注册范围内,相关人员不需要参加定期注册,证书仍然有效。
五、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六、新聘教师是否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新聘用教师需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才能参加定期注册。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哪些情况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
八、需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人员有哪些?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都要注册:
1.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教师。
2.在市、区教研室、少年宫、教育信息中心、进修学校等公办教育机构中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岗人员。
3.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在岗教师。
九、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对申请人来说,基本流程为:配合学校做好持证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准备资格证书,如果证书(含申请表)有信息错误、遗失等问题要及时到原发证机构申请更正或补发)——网上申请(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过期不予补报)——在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确认资料——等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结论——取回盖有注册结论的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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