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如何设立民办幼儿园?(增城区)

幼儿园 小编:子尤 时间:2023-09-07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如何设立民办幼儿园流程

一、筹备设立申请材料

(一)办园申请报告1份,交原件。

内容包括:举办者、幼儿园名称与地址、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党组织建设、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资质证明3份,交复印件,验原件。

内容包括:

1.举办者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2.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载明产权),交复印件,验原件。

内容包括:

1.说明资产来源:自有、租赁、购买、受赠等;

2.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举办者(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报告、设备设施购买合同及发票等。

3.提供办学场所文件:

1)以自有场所办学的,须想供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并提供查询内容为房产登记、抵押、查封信息的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建设工程报建、验收文件;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文件等。

2)以租赁场所办学的,应提供租赁合同或意向书,以及出租人产权证明文件,租赁期一般不少于一个完整办学周期。

(四)联合办学协议书。

内容包括:如属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需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合作期限或合作终止的条件。

(五)代理人提交的资料。

内容包括:1.代理人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举办者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交原件。

   二、筹备完毕,申请正式设立

(一)《民办幼儿园正式设立申请表》1份,交原件。

内容包括:1.个人申请的,应有申请人签名。

2.单位申请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二)筹设批准书1份,交原件。

内容包括:提交原件交验。

(三)筹设情况报告

内容包括:

1.按办学筹设情况如实报告,包括拟正式设置民办学校情况、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制度等;

2.应承诺筹设期间不存在招生等违法行为。

(四)举办者资质证明文件

内容包括:如该项材料与申请筹设时无变化或更新的,可不重复提交。

(五)学校章程

内容包括:应包括学校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党组织及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章程修改程序。

(六)学校基本管理制度文件

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风险防范及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学校党组织资料

内容包括:提交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教职工党员名单(暂无法提供该项材料的,可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八)首届学校董(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资料

内容包括:

1.提交幼儿园首届董事会、监事(会)、行政机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3.理事会或董事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4.法定代表人具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理事会成员应无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不得在民办机构、民办营利性机构兼职的情形。

(九)教职人员任职资格材料

内容包括:需提供园长、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材料,包括: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等,财会人员须财会专业,交复印件,验原件。

(十)办学场地资料

内容包括:

1.办学场地平面图、各功能区设置及面积统计文件:办学场地平面图;教室、操场、食堂、学生宿舍、教师宿舍、教工宿舍、体育馆、图书馆各类实验室及其他功能区域设置情况及面积统计;自有与租赁分别列示;学校的选址、规划布局、校舍、运动场地等各类功能区的设置、生均面积等应符合对应办学层次的配置标准。

2.产权证明文件:应提供有效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并提供查询内容为房产登记、抵押、查封信息的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质量等各单项验收文件;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产权场地证明文件等。

3.租赁合同(经备案):租赁期限应当不少于与办学层次相对应的一个完整办学周期,场地须与实际办学场地地址一致;涉及转租的,另外提供原租赁合同,并提供产权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

4.消防安全证明材料:须注明教育或办学用途;应提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文件(或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文件)。

5.房屋安全证明材料(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须提交):(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2)如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则提供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或意见书(含抗震等级),或建设部门出具的该建筑不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书面认定意见。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告书:(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须提供生态环境部门同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的学校须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建筑面积虽然不足5000平方米,如经现场审核,发现办学地址周边存在污染源、噪声源(如铁路路轨、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垃圾站等按规定校园应远离的建筑或设施,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可要求举办者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要求至少应包括教学方式、目的、课程类别和性质、课程名称、课程安排、学分数和学时数、考核方式、授课方式;教材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教材的名称、出版社名称、版次等内容。

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内容包括:开办资金已全部缴足的验资报告(非营利性),或已按章程规定将认缴出资实缴的证明文件(营利性);学校银行存款证明。不动产、无形资产、设施设备等转移给学校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无形资产转移协议;以学校名称(预核准)取得的用地文件;不动产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设备设施购买合同及发票等。

9.代理人资料

内容包括:

1)代理人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举办者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交原件。

三、审批程序

(一)申请

1.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的个人或机构(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拟建幼儿园所在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镇(街)教育指导中心对拟办幼儿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申请单位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区教育局职业和民办教育科提出筹建。

(二)受理

1.区教育局职业和民办教育科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给予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2.区教育局发出《关于同意增城区某某幼儿园筹备设立的批复》。园舍属租赁的,批准筹建时间一般为2年;园舍属新建的,批准筹建时间为3年。

(三)办园条件评审

申请单位被正式受理许可后,区教育局组织各职能科室的相关人员根据《广州市民办学校(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审批许可服务指南(修订)》和《增城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开办现场评审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实地评审。评审中认为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将用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颁发许可证

区教育局对申请单位符合办园标准的,由区教育局研究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办学许可证。

 


其他地区幼儿园资讯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