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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关于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的若干问题说明

企业办事 小编:嘉怡 时间:2023-09-13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1.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是否需要网上办理债权人公告,或是无需公告,可直接办理注销?(答:个人独资企业注销,“一网通”线上办理需要进行清算公告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要求,进行清算公告公示须60天后办理注销登记。如线下办理无需进行注销公告。)

 

2.如何查询企业清算组备案确认文书编号?(答:目前企业清算组备案由企业自行在公示信息网进行公示不存在确认文书编号)

 

3.企业需要办理注销,但其法人股东已注销,应该如何办理该企业注销登记?(答:该法人股东注销前应进行清算,如已经注销证明该企业注销时没有清算或没有完成清算,所造成的后果应由该企业承担,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应收取《公司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所要求的材料,企业无法提供将无法办理注销登记)

 

4.企业需要办理注销,但其相关股东无法联系(处于失联状态),该情况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或如何指引企业办理注销?(答:办理不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应通知全体股东,如无法联系股东应由企业自行解决。)

 

5.企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合同转让金能否填写“0”元,一人转让给多人的情况,能否只出具一份转让合同?(答:填写“0”元不属转让范畴,需填写《无偿赠与合同》,登记机关建议在转让金额一栏填写合理金额,如填写问题造成不能受理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一人转让多人可以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份转让合同,但该合同应注明一式几份,即所有参与转让的股东应人手一份。)

 

6.企业减少注册资本与变更股东能否同时办理?(答:可以同时办理。如原股东减持股权的同时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那么在股东会决议及股权交割文件上关于转让方陈述转让事宜时,原出资额应按原注册资本进行表述。)

 

7.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满,但该人员连任的,是否需要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答:如连任可不向登记机关备案。)

 

8.企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债权债务担保说明内容应该如何填写,文件如何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全体股东签署等)?(答:债权债务担保说明由企业自行出具,企业如实将在减资过程中债权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由全体股东签署,如企业减资的同时新增股东,由原全体股东签署,表格填写是针对所有企业,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的要求不同,具体问题应到窗口咨询窗进行咨询。)

 

9.企业通过自主申报方式领取营业执照,咨询如何将营业执照上的“自主申报”字眼删除?(答:按照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要求,从2020年6月起,登记系统将在经营住所后不注明“自主申报“字样,如需删除该字样在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后将自动消除。)

 

10.内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由外国籍人士担任,该人员是否需要提交公证认证文件?(答:不需要。)

 

11.企业在全程电子化办理变更登记,现已通过审核,进行邮寄材料的同时,能否增加相应变更项目;邮寄至登记机关的材料是否有限制快递单位?(答:审核通过时登记的信息不可更改,如需更改须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变更登记。向登记机关邮寄材料应在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其邮寄的地址及收件人再邮寄,否则登记机关不收取个人寄来的材料。)

 

12.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业务,现需邮寄纸质材料至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接收邮寄材料的收件人名称、接收地址、联系电话?(答:向登记机关邮寄材料应在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其邮寄的地址及收件人再邮寄,否则登记机关不收取个人寄来的材料。收件人:广州市白云区政务中心一楼网登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0窗口,联系电话:86055521【一网通适用】

 

13.企业的外国法人股东的有权签字人发生变动,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便利化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企业提供情况说明文件即可,该文件是否只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答:是)

 

14.个体、个独升级企业、企业改制,办理后的商事主体的成立时间是否会变动?(答: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升级后成立日期为核准日期,企业改制转型后的时间为原成立日期。)

 

15.商事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文号如何查询;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如分支机构申请移除的,是否由其负责人签字即可?

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文号可登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查询,具体路径为“首页--专题专栏--经营异常名录”,网址:http://scjgj.gz.gov.cn/ztzl/jyycml/wagdcjnbblr/;

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申请表,如分支机构申请移除的,其签名应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一致。

 

16.企业因提交虚假材料、地址问题被锁定(非列入经营异常),如何办理解除锁定,需要提交的材料?答:该情况须向申请锁定企业的单位(即企业注册地属地的市场所)进行咨询。

 

17.企业已办理业务,领取《准予通知书》,但通知书内容有误,需要纠错,现场办理的如何纠错;通过网上办理的企业,如何纠错?(答:涉及纠错属于个例,须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开业通知书》或《准予变更通知书》等到原办理点,由登记机关值班领导负责处理。)

       

18.企业办理变更、注销时,被告知“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或决定”等相关材料均不是最新材料,应使用回白云区部门提供的最新材料才行,现咨询是否有最新的下载路径。(答http://scjgj.gz.gov.cn/zwfw/fwxz/bgxz/nzdjbgjclgf/index.html

 

19.咨询股东变更是否需要提交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答:不需要。)

 

20.公司在营业执照和公章均遗失,且补办公章需要先提供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变更或注销业务?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
 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如遗失营业执照需在公示信息系统进行申报遗失公告或在报社刊登遗失公告,提交书面注销材料需加盖公章,遗失公章需向公安部门了解解决方案。


21.自然人转让股权需要提供完税凭证给登记机关,请问自然人转让股权提供的完税凭证是否必须由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还是任一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均认可?

(答:广州的税务部门出具。)


22.根据《关于个人股权变更登记需查验完税凭证的通告》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需提交完税证明;疑问1:如企业内部自然人股东互相转让股权(不涉及股东退出或加入情形),因属备案事项,办理登记时是否仍需提供完税凭证?;疑问2:自然人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如股权转让金为0或无偿转让的,办理变更时是否仍需提供完税凭证?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人股权变更登记需查验完税凭证的通告》“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应先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的规定,疑问1:股东间股权转让不涉及股东退出的情形仍需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疑问2:股权转让金额为“0”元或无偿转让的,与是否出具完税凭证不存在因果关系,申请变更股东时均需由税务部门出具完税凭证。)


23.被撤销的企业是否需要申请注销?

(答:被撤销属特殊情况,不需办理注销。)


24.关于一网通系统生成电子表单后,申请人可替换系统生成的表单,申请书替换上传的材料是否需要进行签署?

(答:系统自动生成的表单内容仅公司章程可被替换,被替换的文件仍需按要求签署。(注:未经登记部门明确告知需要替换的,建议使用系统生成的文书,私自替换有可能审核不通过。)



25.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全丢失,通过一网通办理补发申请时,系统要求邮寄资料至审核部门,该情况是否需要邮寄作废声明截图?还是无需理会,等待部门邮寄结果即可?

(答: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通过一网通办理补发申请时,需将营业执照遗失作废声明填报公示截图打印下来盖公章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白云政务服务中心1楼110窗口,待登记机关收到寄来资料后作出发照邮寄处理。)


26.白云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港澳台或者外籍人士线下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的办事指南

(答:无需预约,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护照原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到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0窗口办理。)


27.如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能否直接办注销,还是需要移出异常后再办理注销问题作出指引?

(答:如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但未被锁定的情况下,企业可自行选择办理变更地址或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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