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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既有住宅楼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方案应当满足有关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居住 guanxiang|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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