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黄埔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 小编:思敏 时间:2023-12-22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中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第 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组织。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2 号)第十四条 本细则中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等规定,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的申请人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购买了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因此,灵活就业缴纳的社保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

其他地区社保综合办事资讯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城帮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城帮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