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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
事项名称 |
查询或打印参保证明、缴费历史 |
服务对象 |
个人、单位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办理条件 |
参保个人需查询或打印本人的参保证明或缴费历史;参保单位需查询或打印本单位的参保证明或职工的缴费历史。 |
办理程序 |
参保个人: 1. 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查询或打印本人的参保证明、缴费历史。 2. 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或打印参保证明、缴费历史。 参保单位: 1. 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查询或打印本单位的参保证明、职工的缴费历史。 2. 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或打印参保证明、缴费历史。 |
所需材料 |
登陆网站自助办理:
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单位办理提供《营业执照》(本市签发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仅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2、个人开具本人参保凭证或缴费历史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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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12345 |
手工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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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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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转递 途径 |
无需转递 |
办理期限 |
1个工作日内办妥;特殊情况,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办妥 |
收费标准及 依据 |
不收费 |
(补充:1、参保个人需到社保前台查询或打印本人的参保证明或缴费历史亦可由他人代办,需提供参保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2、已经成功转出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历史,建议请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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