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是2018年9月入学的非法本学生,目前修读法学双学位,根据新《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对非法本的本科生放宽报考条件,考试通过可以获得B证,请问我们广东省属于放宽的范围吗?另外,从事法律工作怎么界定呢?在一些金融机构的法律合规部工作满3年算是符合“从事法律工作”吗?~
(1)是否属于放宽范围请您查询司法部报名公告附件,内有放宽地区名单。(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在2002年和2006年关于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关规定的答复意见,“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戒毒管理),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中的业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