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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以公司的名义报送申请公司律师试点单位申请书,申请书包括:1、公司简介;2、法务部门的名称、成立时间、人数、符合申请公司律师条件的人数;3、申请公司律师试点单位的原因;4、申请公司律师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部门,以表格形式附在申请书中;5、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可选择现场提交或者邮寄材料,现场提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31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一号窗口(周一或者周三);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律师工作管理处审批组,电话020-83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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