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分享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要求,明确了行政处罚公示期限,一是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二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三是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经核查,贵单位的这条行政处罚信息(文书号为:穗环(番)法罚﹝2022﹞20号)的最长公示期为一年,属于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27日开始,公示满最短公示期三个月即可进行信用修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020-38828206
粤ICP备09180838号 版权所有2024 ©城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