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2、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3、双方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
4、照片:
女方免冠小一寸近照2张
5、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1)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2)属离婚的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3)有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证;
(4)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6、申请表:
1、办证人员向发证机构提供上述材料,提出发证申请。
2、发证机构凭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检索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已有申请人夫妻婚育信息的,确认信息完整且无误后打印育龄信息卡,由申请人签名,即时发证。
办证机构包括:
1、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
2、受委托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居(村)委会等服务窗口;
3、设立了办证服务窗口的婚姻登记机构。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免费
注:以上消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