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登记条件
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及申报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下同)、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可以按本办法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1、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使用本人账户缴纳城乡养老费的,提供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集体经济组织参保登记
1、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表》(一式两份);
3、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参保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单位首次参保和职工参保登记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开户许可证》或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本单位开户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备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中,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有单位提供的原件材料仅供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扫描存档使用。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先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
2、在次日起30天内到地税登记地对应的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录入地税部门没有采集的数据(例如待遇发放所需银行信息、经办人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1、参保人有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携资料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街镇尚未开展经办业务的可在街镇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受理,或直接到区县社保/农保中心办理);
2、参保人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本人携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街镇尚未开展经办业务的可在街镇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受理,或直接到区社保/农保中心办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联系电话:12333
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办理时限:当月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