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由于国家和本市均是按时间段来推进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本市号牌车辆,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三类:
(1)1999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且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车;
(2)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货车;
(3)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二类:
(1)2008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2)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注:2015年底前广州已全面淘汰黄标车。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车号牌
3、行驶证
4、年票缴费凭证
5、代理人需提交委托书
6、本人及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1、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2、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受理手续;
3、报废车主持上述相对应的办理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广州市车管总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广州市车管所黄埔分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茅岗路989号
广州市车管所海珠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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